快报讯(通讯员 秦公轩 记者 陶维洲)员工怀孕要辞职,老板还要扣工资。南京秦淮警方介入后,帮怀孕员工讨回了工资。
9月3日中午12点多,南京夫子庙派出所接到报警电话,电话里传来一名女孩号啕大哭的声音,“他们说我因为怀孕辞职,按照法律要扣工资,我要不到钱!”民警闻讯赶到女孩所在的商铺。女孩姓陈,今年年初受聘于夫子庙一家女包店铺工作。一个多月前查出怀孕,医生建议要静养休息。但小陈觉得自己身体尚可,加上店里人手不够,就坚持继续工作。
上周日,小陈突然感到肚子疼痛,无奈下,小陈决定辞掉工作回家保胎,但被老板王某拒绝了。王某随后又表示辞职也可以,不过小陈未按照当初的约定做满一年,依照法律必须扣除2000元的工资作为押金。最终小陈决定求助110。
民警了解到,王某口中所说的“约定”其实就是口头协议,未与小陈签订任何书面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为此,民警特地打电话给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并将电话扬声器打开给王某听。电话中工作人员表示,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在雇佣合同中没有押金一说,更不允许因为员工怀孕辞职而克扣工资,更何况,像王某这样从未签订劳动合同就雇人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碰上专业人士,王某无话可说。最终,经民警调解,王某同意将上月工资完整发还给小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