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不力致亿元存款难兑现
灌南五官员获刑
昨天,由灌南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农资合作社非法吸储案背后的农口系统职务犯罪案一审判决。灌南县汤沟镇农经服务中心原主任吴建刚,犯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汤沟镇农经服务中心原副主任王同友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灌南县委农村工作部原副部长梁公祝,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灌南县委农村工作部经营管理科原科长侯树森和原副科长何孝荣被判处有期徒刑各三年。
2012年10月,灌南县的“现代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兴农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突然关门,随后这4家合作社的资金被非法吸收并挪用案案发。法院查明:被告人吴建刚、王同友在负责灌南县汤沟镇“兴农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财务监督管理和专项审计工作中,明知该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将资金违规转入盐城人王明龙(已判刑)处跨区域使用,未能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放弃监管,致使4000余万元存款无法兑现。其间,被告人吴建刚、王同友还以指导工作为由,分别以二人妻子的名义收取该合作社支付的好处费92500元、55500元。被告人梁公祝、侯树森、何孝荣从2009年至案发前,在负责辖区内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未能依法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该县4个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1亿余元无法兑现,造成重大损失。
现代快报记者 王晓宇
通讯员 连检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