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李绍富)醉酒驾车的郑某,一下撞飞了两个人,一人当即被送往医院,另一人刘某一时竟找不到。等他被找到时,已躺在一辆停在路边的大货车下近两个小时,送往医院不久就去世了。尽管交警部门认定郑某全责,但刘某的亲属将大货车司机也告上了法庭。
去年年初的一个深夜,喝醉了酒的郑某,开着轿车行驶在栖霞区新港大道上。惨祸随后发生,步行回家的居民刘某和卢某,被这辆车撞上。卢某被送往医院抢救,而被撞飞的刘某,却不知道在哪儿。原来刘某被撞飞后,跌落到路边一辆货车车身下。等他被人发现并送往医院时,时间已经过去了近两小时。
次日凌晨,刘某被宣布死亡。交警部门认定醉酒驾驶的郑某承担全部责任。但刘某的亲属却向法院递交了诉状,他们认为,物流公司的驾驶员陈某违法停放货车在先,这一行为与刘某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请求判令物流公司和其投保的保险公司一并赔偿。
这个请求,没有获得一审法院的认定。刘某的亲属又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南京市中院二审时认为,虽然是郑某醉酒驾车将刘某撞飞,致刘某又碰撞到停放于非机动车道内的货车,但大货车的违法停放,才使得刘某受到二次撞击,并延误抢救时机,与刘某的死亡后果存在关联,所以陈某应承担次要责任。而作为用人单位的物流公司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认定肇事的郑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货车司机一方承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