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让带薪休假权从纸上走出来》
(8月24日柒周刊A21版)
笔者是电话营销员,已有8年工龄。按照劳动法,笔者也应有属于自己的“带薪年假”。但对于这样的福利,笔者却不敢奢求。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工资和业绩是紧紧挂钩的。在“层层考核”压力之下,我们哪有什么心思和闲情去休“带薪年假”呢?笔者认为,“带薪休假”还需有制度设计进行保障。@方盛换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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