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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8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洪泽县出台规范干部行为形象的十项规定
公职人员在岗必须佩戴胸牌

  近日,淮安市洪泽县召开“六大专项行动”工作汇报会,出席的县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除着正装外,还统一佩戴了胸牌。据悉,洪泽县近期制定出台了一份规范干部行为形象的十项规定,其中就有佩戴胸牌的制度。

  据介绍,胸牌上半部分底色为红色,左边是周恩来头像,右边是毛泽东亲笔撰写的“为人民服务”。胸牌中间的白色部分,左边标注了佩戴人员的姓名,右边是佩戴人所在单位及职务。配以红色为底色,标示着党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要有一颗红心,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

  今年8月初,洪泽县就开始下发《统一佩戴公务胸牌制度(试行)》通知,要求全县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镇各部门领导等全县公职人员工作在岗时,参加重要会议、窗口服务等与工作相关的时候必须佩戴胸牌。此外,洪泽县纪委、县监察局连同县效能办,负责对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佩戴胸牌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违反规定者会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程序严肃处理。

  洪泽县公安局副局长、610办公室主任赵卫国表示:“佩戴胸牌就像佩戴党徽、团徽一样,一方面增强了我们的工作荣誉感,促进我们工作规范化。另一方面,也拉近了群众与我们之间的距离,接受群众监督。”在洪泽县审批服务中心,洪泽县万集镇居民杨永义在国土局窗口办理土地证,他表示:“排队的时候发现了,一开始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人家,看到牌子就知道了,很方便。”他认为,佩戴胸牌这个做法挺好,工作人员看起来更精神了,办事效率也更高了,服务态度也更好了。

  徐成堂 季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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