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8月25日报道,如果不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添加签注要点,当你将这份复印件交给别人时,很有可能面临倾家荡产!
我感到不安。这些年,不知道有多少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在有关单位,假如因此被不法分子盗用之后办卡恶意透支,我们根本排查不到责任人,让其担责。市民本身就是有关单位管理混乱的受害者,让市民“倾家荡产”,岂不是飞来横祸?
我认为冤有头债有主。银行给使用非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的人办理信用卡,那造成今后还不上款,应该由银行自己负责,怨不得别人。有律师表示,银行只凭身份证复印信息就与当事人签订信用卡合同,存在审批不严格的问题,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谁办卡谁负责”,这应该是原则。 南京读者 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