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21日至22日在深圳举办三场座谈会,就香港特别行政区2017年行政长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是否需要修改问题,听取香港社会各界人士意见。
座谈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主持。共有564位香港社会各界人士出席三场座谈会,其中发言74人次。综合这些人士的发言意见,主要体现了以下几点共识:
一是香港社会普遍希望依法如期落实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
二是必须在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解释、决定规定的轨道上落实行政长官普选。香港社会某些人以所谓的“国际标准”,坚持明显违反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立场,并煽动“占领中环”等违法活动,严重威胁香港的繁荣稳定。
三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就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作出决定。根据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具有主导权和决定权,对正确实施香港基本法、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负有宪制责任。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