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版:时事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4年8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山东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昨天开庭,嫌犯受审时不时露出笑意
真能编,把故意杀人说成正当防卫
  ▲张帆
  ▲张立冬
  ▲吕迎春
  ▲张航
  ▲张巧联

  备受关注的山东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21日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今年5月28日21时许,6名“全能神教”暴徒在山东招远市一家麦当劳餐厅将一名无辜女性残忍殴打致死。

  在昨天的庭审中,涉案的6名被告人中除了一名未成年人将另案处理外,其余5人全部到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张立冬及其长女张帆、次女张航、儿子张某(辍学、未成年),张巧联、吕迎春均系邪教组织“全能神”成员。6名嫌疑人中4人是一家人,另外两人一个是张立冬的情人,还有一个也是邪教组织的成员,但跟他们没有亲戚关系。

  指控

  庭审

  

  5嫌犯被诉故意杀人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帆犯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告人张立冬犯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告人吕迎春犯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告人张航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张巧联犯故意杀人罪一案,于2014年7月21日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1日上午8时,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为发展邪教组织成员向被害人索要电话号码遭拒绝,即指认被害人为“恶魔”,残暴地将被害人杀害,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明知“全能神”被认定为邪教组织并被取缔,仍继续组织、纠集“全能神”教徒聚会,利用互联网、计算机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发展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庭审

  两被告人认罪、悔罪

  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对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进行了讯问和发问。各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了相关证据,控辩双方对证据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

  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张航、张巧联表示认罪、悔罪。

  直击

  张立冬不时露出笑意,张帆辩称是正当防卫,原告撤回民事诉讼

  庭审中张帆、张立冬、吕迎春拒不认罪。张立冬进行案情陈述时神态淡定,还不时露出笑意;张帆则拒不承认故意杀人,在辩解时露出笑容。张帆辩称:“第一项罪名说为发展邪教组织成员向被害人索要电话号码遭拒绝,即指认被害人为‘恶魔’,我本意不是索要号码,指认她为‘恶魔’,也不是因为遭拒绝,而是受到伤害,所以我认为第一项罪名并不成立,我是正当防卫。第二项罪名我也不承认,我早就知道‘全能神’被国家认定为邪教组织,但是我认为我所看到的‘全能神’教义,跟国家认定的邪教组织并不符合。”

  张帆还称,当时吕迎春告诉自己说顾客中有人通过恶灵在袭击他们,自己看到那个女的衣服里有很明显的气流在鼓动,但当时没有风。那个女的也在看他们,张帆就当面说她是恶魔,就发生了争执。

  庭审中,原告决定撤回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此外被害人家属还表示找不到愿意作证的目击证人。

  综合新华社、央视、《北京晚报》《法制晚报》报道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