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中国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4年8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我国反垄断史上最大罚单
12家汽配日企被罚
日立和不二越主动自首免除处罚,有企业已开始降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日宣布,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约8.3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约4亿元,合计罚款约12.3亿元。这是我国反垄断部门迄今为止开出的最大罚单。

  这起反垄断大案的调查是如何开展的?罚款金额又是如何确定的?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反垄断调查二处副处长吴东美。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报道

  4家受罚轴承企业

  共处罚:4.0344亿元

企业 处罚情况 处罚金额

不二越 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 0元

精工 第二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交涉及中国市场所有证据和销售数据,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 1.7492亿元

NTN 2006年9月退出亚洲研究会但继续参加中国出口市场会议,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 1.1916亿元

捷太格特 提议专门针对中国市场召开出口市场会议,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 1.0936亿元

  被罚日企

  8家受罚汽车零部件企业

  共处罚:8.3196亿元

企业 处罚情况 处罚金额

日立 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 0元

电装 第二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 1.5056亿元

矢崎 只协商过一种产品,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 2.4108亿元

古河 只协商过一种产品,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 3456万元

住友 只协商过一种产品,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 2.904亿元

爱三 协商过两种以上产品,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 2976万元

三菱电机 协商过两种以上产品,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 4488万元

三叶 协商过两种以上产品,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 4072万元

  展开调查

  日立主动向发改委自首,提供重要证据

  我国对上述12家企业集中开展反垄断调查始于今年4月,而日本的反垄断机构早在2010年和2011年就对这些企业进行了相关调查。其后,这些企业还向美国、欧盟等反垄断法实施较早、执法活跃、规定严格的反垄断机构自首。

  企业之所以会自首,是因为多数国家的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该经营者的处罚,中国的反垄断法也是如此。

  我国的反垄断法是2008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我国的反垄断法规定了域外管辖,即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可以根据反垄断法进行调查和处罚。

  2014年3月,发改委反垄断调查人员因其他反垄断案件到日立中国进行突袭调查。调查人员向日立中国宣传和解释我国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4月2日,日立主动向发改委自首,报告了与相关企业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了重要证据。随后,不二越等企业纷纷自首。

  查实情况

  汽车零部件垄断价格涉及20多种车型

  经发改委查实,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8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减少竞争,以最有利的价格得到汽车制造商的零部件订单,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实施。价格协商涉及中国市场并获得订单的产品包括起动机、交流发电机、节气阀体、线束等13种。经价格协商的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截至2013年底,当事人经价格协商获得的中国市场多数订单仍在供货。

  对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4家日本轴承生产企业的调查发现,从2000年至2011年,他们在日本组织召开亚洲研究会,开始是考虑将钢材等原材料价格上涨转嫁到产品上,推动共同涨价,后来又研究制订统一的价格表。这些企业发现其产品有上万个型号,适用价格表协调起来难度很大,于是又提出确定统一的涨价幅度。

  针对中国市场,这4家企业于2004年至2011年在上海举行专门会议,协商价格上涨幅度。期间,这样的会议最频繁时2至3个月开一次。

  开出罚单

  轮流坐庄,横向垄断价格,违法持续10年以上

  与整车领域反垄断多为生产企业操纵的“纵向垄断”不同,此次针对零部件企业的反垄断也被解读为汽车行业首例“横向垄断”调查。

  经发改委查实,12家涉案企业通过“轮流坐庄”串通价格的违法手段,每次指定一家企业中标,将价格商定好后向汽车生产厂商报价。昨天上午,汽车行业专家钟师告诉记者,所谓横向垄断,通常是绕线机在投标过程中,通过多家企业“串通”,以一家企业报低价其他企业报高价的方式轮流中标。

  “此次被罚的12家零部件企业形成心照不宣的价格同盟,使轴承等零部件横在较高价位获利。”钟师表示,随着反垄断风暴愈演愈烈,被处罚的企业在终端市场会有价格下调的反应,但主要是体现在售后维修保养上,且不会在短期内见效。

  在日本、美国等国,直接参与上述价格协商行为的工作人员、企业高管要负刑事责任,但我国的反垄断法没有规定刑事责任,只对垄断行为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作出规定。因此,作为反垄断执法机关,发改委此次作出的是行政处罚。

  考虑到这两起案件违法时间持续10年以上,多次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直接排除、限制竞争,对我国市场产生严重危害和影响,因此要从重处罚。同时,对符合反垄断法宽大条款规定的企业,依法免除或减轻了处罚。

  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这次处罚,最多对企业作出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

  反应

  精工和NTN:配合调查

  被处罚的两家轴承企业精工和NTN19日分别在东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表示全力配合中国政府部门进行汽车轴承业务调查,采取多重措施确保遵守中国反垄断法。

  有企业已开始降价

  反垄断调查的初期效应已经显现。广汽本田8月8日率先宣布,9月1日起下调部分零部件价格。随后,广汽丰田也宣布于8月18日起下调部分零部件价格。

  业内有消息称,广汽本田此次涉及调价的零部件品种近3万种,占总体零部件的70%,价格平均降幅达20%。但广汽本田表示:“零配件调整具体涉及范围与降幅尚未最终确定,将会在稍晚时间宣布。”

  这次反垄断将为汽车制造业和消费者带来哪些利好?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沈进军说,国家启动对汽车及配件的反垄断调查,将切走相关企业的高利润蛋糕,促进价格回归理性,将从深层次推动中国汽车市场健康良性发展。

  汽车流通领域专家贾新光认为,某一国别的零部件企业如果结成价格同盟,将对整车成本以及售后维修成本带来影响,预计近期将迎来以日系为主的汽车品牌零部件价格下降。

  影响

  购车、养车成本将下降

  链接

  细数近年价格垄断大案

  ●2013年8月7日,发改委对广州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的价格垄断行为开出总计近6.7亿元的罚单。

  ●2013年2月22日,茅台和五粮液公司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分别被贵州省物价局和四川省发改委依法处以2.47亿元、2.02亿元的罚款。

  ●2013年1月4日,韩国三星、LG,中国台湾地区奇美、友达、中华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业因在2001年至2006年期间,合谋操纵液晶面板价格,在中国大陆实施价格垄断行为,被给予其严厉处罚,包括责令退还、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总金额约3.53亿元。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