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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8月2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无锡市公安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下月施行
妨碍“警察助手”执行公务
要担法律责任

  昨天下午,无锡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向社会公布了《无锡市公安辅助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悉,无锡是继苏州后江苏第二个出台规范公安辅助人员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的城市,《办法》将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薛晟

  目前有1.6万余名“警察助手”

  据介绍,公安辅助人员是一种职业,与公安机关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而不是警察队伍的一个新警种。作为人民警察的助手和社会治安辅助力量,公安辅助人员有别于保安公司、群防群治、治安承包制等形式的半职业化性质的治安辅助群体。

  据统计,目前无锡全市有民警9400余人,远远低于经济发达地区警力配备标准,全市共有1.6万余名公安辅助人员,协助民警开展交通管理、巡防守卡、安全保卫、人口管理、行政事务、技术保障等工作。

  仅2012年以来,无锡全市公安辅助人员共协助民警受理群众报警求助320余万起,调解纠纷28万起,并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各类案件2.6万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万余名,挽回经济损失3500万元。

  妨碍执行公务将被追责

  据了解,和此前其他地方类似规章相比,无锡最大的突破是,《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公安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职责,其依法辅助履行职责的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在《办法》第五条中也进一步明确,公安辅助人员依法辅助履行职责的行为是公安机关行使职能的组成部分,公安辅助人员辅助履行职责时受到妨碍或者不法侵害的,将依法追究妨碍人或者侵害人妨碍公务、故意伤害等法律责任。

  此外,《办法》还明确,具备条件的公安机关可设立公安辅助人员抚恤资金,用于补助因训练、执勤以及抢险救灾等受伤、致残的公安辅助人员和因工死亡公安辅助人员的近亲属。据悉,此举在全国也属首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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