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部门
不得自设国家职业资格
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
2014年将重点清理国务院部门、行业协会、学会以及其他中央单位面向社会自行设立的各类职业资格,特别是那些计划经济色彩浓厚、矛盾比较集中、行业基础薄弱的职业资格;到2015年,基本完成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通知指出,今后凡新设国家职业资格,须报国务院人社部门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统一规划和管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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