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湖南省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一届市人大代表几乎全军覆没。案情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教训极其惨痛。
这起“人大制度建立以来发生的最严重的”破坏选举案发出了强烈警示: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案的严重性、危害性,深刻反思此案发生的原因,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
发生在衡阳的惊天大案
当选的76名省人大代表中,有56人送钱拉票,金额总计1.1亿余元,人均送钱近200万元,这还不包括平时请客吃饭的钱
2013年4月初,被一些力量试图捂住的衡阳破坏选举案的盖子,终于在中央直接干预和湖南省委大力推进下,被彻底掀开,笼罩在衡阳上空的一张黑幕终于被阳光驱除。
发生在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间的这起案件,其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犯罪情况之恶劣、涉案人员之多、涉案金额之大,令人震惊——
衡阳市当时当选的76名省人大代表中,有56人送钱拉票,金额总计1.1亿余元,人均送钱近200万元,这还不包括平时请客吃饭的钱。全部参会的527名衡阳市人大代表中有518名收受钱物1亿余元。
衡阳市人大的大会工作人员参与收受与分发钱物,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款共计1001万元。
包括时任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在内的衡阳一大批党员干部在案件中严重失职、渎职、违纪,人数近500人……
衡阳到底怎么了?为何会发生如此严重的公然挑战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惊天大案?
曾经“病态”的衡阳官场
近年来,衡阳官员中打牌赌博、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参股企业、建私房、打架等情况十分突出
酷暑骄阳下,在衡阳街头,不少干部群众谈到破坏选举案时仍然心带寒意:“破坏选举案就是一个大脓包,它是这么多年衡阳政治生态恶化、干部作风腐化的集中爆发。”
“在衡阳,只要你傍上了大官,事就好办;只要你肯花钱,为你办事的官就好找。”一位当地的企业家如此总结衡阳官场曾经的“病态”,“以前在衡阳投资办企业、开矿山,如果不跟当地的大小官员搞好关系,吃拿卡要的麻烦就会不断。”
据调查,近年来,衡阳官员中打牌赌博、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参股企业、建私房、打架等情况十分突出。有的区县政府与开发商合作建设小产权房,牟取不正当利益,而一些群众被拆迁了若干年还没有安置好;有的地方修路等基础建设工程连基本的招拍挂程序都没有;有的地方低保金不是全部用于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而是常常被基层干部的亲属、关系户瓜分;在不少政府机关,“吃空饷”情况十分严重;一些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参股企业,与某些老板过从甚密……
衡阳市人大机关是此次破坏选举案“重灾区”。在查处风暴中,衡阳市人大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几乎被“一锅端”,成为衡阳市人大机关自组建以来的最大政治耻辱。“这个重大耻辱,集中反映了政风之乱不仅给衡阳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危害,更给政治生活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和破坏。”一位老干部痛心疾首地说。
说起衡阳市人大机关的问题,胡国初这个名字是避不开的。这个已经被判刑的衡阳前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任职5年间,是衡阳各级贿选最为严重的时期。在这样的不良土壤上,生长出了破坏选举案这朵“恶之花”,是偶然中的必然。
主要领导视而不见、听之任之
当破坏选举案发生时,衡阳主要领导玩忽职守,一些党员干部要么保持沉默,要么参与其中
当衡阳破坏选举案发生时,当时的衡阳党委、纪委都在干什么呢?
谈起一年多前的场景,在衡阳百姓嘴里,在衡阳一些党员干部的口中,对记者描述这个问题时有不同的“版本”。但无论细节有何不同,他们都一致用了一个词:玩忽职守。
时间回到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在这混乱却关键的7天里,面对逐渐升级的贿选,当时的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换届领导小组组长童名谦以及衡阳市委采取的办法是:不听、不管、不查。
在选举开始阶段,贿选开始冒头,有干部建议童名谦立即采取措施,实行三个一:罢免一个代表、抓一个人、开一个会,整肃选举秩序。对此,童名谦和市委没有回应。
在选举期间,贿选全线升级,有些作为省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官员承受不了巨额贿选金额压力,向市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反映贿选问题,有的甚至提出退选。但情况反映到童名谦这里,市委还是没有行动,直至后来东窗事发。
那么,当时的衡阳市纪委又采取了什么措施了呢?
对于当时的情况,时任衡阳市纪委书记的肖斌及纪委主要领导其实很清楚,但就是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当时的纪委本身就腰杆不硬、队伍不纯,它怎么可能去查去管?上一任纪委书记任内,就有8名领导干部子女不用考试直接‘调’进纪委。与当地官员的关系盘根错节,纪委只能选择装聋作哑。”一名当地干部一针见血地指出。
因为在案中违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衡阳市人大常委会一位副秘书长说:“如果当时党委、纪委及时出面查处,不可能酿成这么大的历史事件。”
官员和老板的“投资游戏”
通过花重金当上了代表的这些老板,在融资贷款、申报项目、纳税上都容易享受到优待,工商、公安部门要查办这些人也有所忌惮
2003年,衡阳贿选人大代表就开始露头,到2007年至2008年开始蔓延,直到2012至2013年演变成大面积、多层级的贿选行为。
一些代表当上县代表时花了钱,因此给市代表候选人投票时也要收钱。以此类推,层层加码,逐步形成了一条“投资回报”的利益链。一位此次被罢免省人大代表的衡阳市企业家告诉记者,上次选举前,他就接到10多个索贿的电话,说:“别人都来了,你怎么还不来?”
此外,衡阳破坏选举案一个重要环节是在确定代表结构时“狸猫换太子”,很多老板摇身一变成了“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等。列入省人大代表候选人的93人中,竟有44人为各色老板。这些老板大多以专业技术人员、工人、农民身份成为候选人。以工人身份当选的15人,没有一人属于一线工人;以农民身份当选的13人,除了3人为农村党支部书记外,其余均为老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衡阳当地一些老板的眼中,花钱当人大代表俨然是一种回报率很高的“投资”。
在人大工作了30多年的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傅学俭一语道破天机:通过花重金当上了代表的这些老板,在融资贷款、申报项目、纳税上都容易享受到优待,工商、公安部门要查办这些人也有所忌惮,“但这些人中很多人连基本的代表法律常识都不懂,有些人甚至不知道还有部选举法。”据新华社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
玩忽职守 一审被判5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18日对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宣判,对童名谦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童名谦在担任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临时党组书记、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期间,未正确履行衡阳市严肃换届纪律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湖南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之前、之中,对于省人大代表选举中存在贿选的情况反映,未严格依照选举法和中共湖南省委、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有关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省人大代表之后,对于省人大代表选举中存在贿选问题的举报,未依照中共湖南省委、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有关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童名谦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省人大代表选举贿选大面积蔓延,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的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童名谦犯玩忽职守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童名谦玩忽职守,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从重惩处;童名谦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悔罪态度较好,量刑时酌予考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据新华社
衡阳破坏选举案466人全被处理
记者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8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南省12家相关法院已分别依法对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全部被告人作出了一审宣判。相关法院综合考虑各案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被告人悔罪表现等因素,对包括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在内的69人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
8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对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玩忽职守案作出一审宣判,对童名谦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除童名谦案,衡阳破坏选举案其余65案、68人由湖南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由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2家法院负责该系列案件一审工作,所有案件均经公开开庭审理后分别作出了一审宣判。
8月18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胡国初玩忽职守、受贿案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胡国初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8日分别对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廖解生、左慧玲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廖解生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法院认定被告人左慧玲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另据记者从湖南省纪委获悉,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日前决定对衡阳破坏选举案第二批涉案人员57人给予纪律处分。经调查认定,衡阳破坏选举案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被立案调查的有466人,第一批409人在今年6月已被给予纪律处分,加上本次处理的57人,违纪人员已经处理到位。此外,对在调查过程中新发现的其他关联人员涉嫌违纪的,已由湖南省纪委指导衡阳市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