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常州市人社局获悉,市本级医保政策根据相关要求将调整,从201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将进一步提高。常人社 刘国庆
●退休(职)人员医保
70周岁及以下退休(职)人员医保,全年划拨个人账户不满540元的,按540元的标准从统筹基金补足划入;71周岁以上的,全年划拨个人账户不满600元的,按600元的标准从统筹基金补足划入。
据悉,常州市市本级职工医保共有退休(职)人员25.2万人,其中不满71周岁的18.1万人,71周岁以上的7.1万人。此次调整将惠及这个群体中医保个人账户偏低的参保人员。
●特定病种门诊补助
调整前,重症精神病在门诊使用治疗精神病药品时所发生的费用,每月在150元以内的部分,职工医保基金按照90%的比例结付;居民医保基金对“未成年居民”和“高校大学生”支付85%,对其他人员支付75%。调整后,补助限额会由150元提高到200元。
目前,享受重症精神病门诊药费补助的登记人数有2127人,其中职工医保1703人,居民医保424人。调整后,基金全年增加支出约30万元。
●最高支付限额
目前,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3万元/年,从明年起将提高到25万元/年,进一步为因重病、大病发生巨额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
此外,进一步明确了退休(退职)人员个人账户划拨方式:每半年划拨一次,分别为1月和7月。
据悉,退休(退职)人员个人账户划拨基数以划拨上月当时的本人符合规定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或基本退休费等为准。
●政府补贴标准
2014年度,参加居民医保的,政府缴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未成年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为90元/人,“高校大学生”的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人,“老年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240元/人,“非从业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为450元/人。而调整后,2015年度参加居民医保的,政府缴费补助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400元;“未成年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20元/人,“高校大学生”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人,“老年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为300元/人”,“非从业居民”的个人缴费标准仍按照原规定执行。
据测算,调整后财政补助金额比2014年增加约1400万元,进一步充实基金将为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水平的提高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