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华联”的牌子为啥这样吃香?两家来自江苏金湖和浙江杭州的公司,打着“世纪华联”的牌子在南京疯狂发展连锁加盟,而正牌的上海联华和北京华联对此却很无奈。
记者调查发现,南京世纪华联超市数量已经高达数百家。不过,这些超市并不属于同一家连锁超市经营公司。它们名字相同但商标却不一样,大多分别加盟了位于淮安金湖、杭州的两家公司,而这两家公司和全国知名的上海联华和北京华联没有任何关系。
由于名称相近,消费者很难区分世纪华联超市、联华超市、北京华联等超市之间的关系。对此,业内人士认为,为获取商业利益,傍大牌在国内流通市场内已不是一个鲜见的问题了,而围绕“华联”商标权的争议,由于地域性的注册商标管辖权问题,从而导致了“华联”乱象产生。
现代快报记者 蔡旺 实习生 曾伟
现状
鱼龙混杂的“世纪华联”
最近几年,店名叫“世纪华联”的超市如雨后春笋般在南京市场快速发展,记者在百度地图上搜索到了300多个店铺地址。而在总统府附近,就密集分布着四家“世纪华联”超市。
近日,记者调查了这四家“世纪华联”超市。虽然四家超市有着相同的名字,但商标却各不相同。其中一家超市的老板坦承,商店的招牌是自己挂上去的。“我以前也交钱加盟过公司,但公司在加盟之后就给了一份合同,还有一张写有‘世纪华联’四个字的图片。”超市老板说,公司只管收钱,允许使用他们的商标,并不管你如何经营。至于商品,基本上都是超市自己找供应商。后来,这位老板就自己弄了一个“世纪华联”的招牌放了上去,不再加盟公司。当被问起是否会被其他公司起诉侵权时,他告诉记者,一般不会出问题。即使有公司派人来查,由于市场上允许超市加盟的公司较多,基本上都能应付过关。南京市场上采用这种手法的超市并不在少数。
“我们加盟的是位于淮安金湖的连锁公司,交了加盟费。”其中一家超市老板说,店内的商品一部分是公司供货,剩下的则是自己去找供应商购买。剩余的两家超市则分别加盟了位于浙江、上海的连锁公司。
两家运营公司“和谐相处”
记者注意到,目前世纪华联超市的运营商主要有两家,分别是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江苏)有限公司、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而后者来自浙江。
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江苏)有限公司注册地位于淮安金湖。“经过近五年的发展,现拥有直营门店32家、大型卖场13 家、加盟店3800余家。”该公司官网给出了这样的企业介绍。在公司相关负责人张经理看来,如果有商户想加盟并使用“世纪华联”品牌,不仅要找好店面和拥有充足的开店准备资金,而且必须缴纳相应的加盟费和管理费。“加盟费随着面积的增加而增加,1000平方米以下的店面收取1万元,商标使用期限是5年。”张经理说,前期也会指导商户如何开店。至于对商品的管理,该公司只是要求不得销售三无、过期、假冒产品。对于加盟店商品采购,张经理介绍,既可以从公司进货,价格高但质量可靠,也可以指导商户在当地采购。“除了我们的加盟店,其他的世纪华联超市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属于山寨版。”张经理补充说。
记者以加盟商的身份联系了位于杭州的世纪华联超市连锁有限公司负责人苏先生。“加盟费最低是每5年收6000元,可以帮着做店内设计。”苏先生说,如果商户需要开店指导、员工培训等前期服务,一次性收取1万元培训费。同时,加盟店商品采购方式灵活,与其他公司的做法类似。当记者问起是否还有其他帮助时,苏先生明确表示,剩下的就是商户开店经营的事情了。目前,南京火车站、中央门附近都有加盟店可供考察。对于使用世纪华联名称容易引发侵权的担忧,在他看来,多家公司都在使用这一名称但商标不同,大家各做各的,不会侵权。苏先生进一步举例说,这么多人开店都没出现侵权问题,即使真的出了纠纷,也是公司之间的事情,与加盟店没有关系。
据记者了解,目前市面上的几家“世纪华联”公司之间几乎没有侵权诉讼发生。
对策
上海公司打官司维权
北京公司坚守直营
最近一次因“华联”使用权而引发纠纷是在6年前。2008年,因为名称相似,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现为上海联华超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成员企业)把金湖世纪华联告上了法庭。据媒体报道,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终审判决,认定“金湖世纪华联”构成对“华联超市”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及涉诉的门店立即停止在其企业名称、门店店招、门店内部装饰及商品标识中使用“华联”文字,并赔偿50万元。
据了解,华联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联华超市发展有限公司后来重组而成上海联华超级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旗下拥有世纪联华、联华超市、华联超市、快客便利店等四大主力品牌。“想加盟我们公司至少有一百平米以上的门店,还有至少60万的启动资金。”上海联华超市发展公司招商部工作人员尹女士说,公司加盟店管理严格,除了在南京设有专门的管理员,加盟商必须从公司总部拿至少百分之七十的货。对于遍布南京的世纪华联超市,尹女士表示,它们大多是江苏金湖和浙江杭州两家公司的“山寨”超市。据尹女士介绍,他们公司在与江苏金湖那家公司打官司胜诉后,目前上海已经看不到世纪华联超市了。
在市场上以“华联”命名的企业中,较为知名的是北京华联,是商务部重点扶持的15家全国大型零售企业之一。据媒体报道,为了与市面上其他华联超市区分开来,北京华联的门店均以直营店和BHG名称出现,尚未开放加盟。
声音
“世纪华联”是否侵权需企业自己认定
“由于企业名称具有很强的识别功能,它和人的‘姓名’一样,是一种人格权,与企业主体的经营信用、管理水平紧密相关。”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曹纯钢律师分析,消费者往往选择信赖信誉好的知名企业。因此,具有良好商誉和知名度的企业名称就蕴含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因为企业名称可以被转让和许可使用,所以企业选择寻找“加盟商”的方式使自己的企业名称利益最大化。为了快速占领市场,部分企业受到“华联”这一名称对消费者强大号召力的影响,就会登记、加盟与华联相同或相近的企业。
此外,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后即可使用,仅在一定地域、行业范围内享有专用权。也就是说,含有“华联”字样的企业名称不仅可以在浙江零售业注册,也可以在其他地域的零售业注册使用。所以,这就使得许多“华联”因此钻了空子。
对此,南京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副局长徐宁表示,连锁经营公司给了加盟店商标使用许可,但加盟店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名称未必与商标一致。也就是说,工商部门允许店名与营业执照名称不一致的登记注册。大型连锁企业基本上采用这样的做法。“至于‘世纪华联’加盟店的商标是否属于侵权,这就要由相关的企业自己认定,然后再采取措施。”徐宁说,工商部门不主动介入类似的纠纷。
曹纯钢律师建议,消费者要注意识别超市名称,尽量避免受到误导甚至致损。加盟商应慎重选择,相关法律规定,违反商标管理和企业名称登记有关规定使用商标或者企业名称产生混淆的,由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予以查处;认为自己的企业名称权被侵害的企业同样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