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的一对夫妻,因男方常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最终闹上法庭。昨天,贾汪法院组织庭前调解时,男子还要殴打妻子,并冲闹法庭。法院依法决定对其罚款1000元,同时为女方制作了“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在1年的时间内,禁止男方对女方实施家庭暴力。
季某常对妻子宋某实施家庭暴力,今年4月,季某再次殴打宋某后,宋某离家4个月,并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同时请求法院对其人身安全依法予以保护。
8月18日,贾汪法院组织庭前调解。在休庭期间,季某当场欲殴打宋某,被值班法警拦阻,季某不能控制情绪,并与法警发生冲突。法院遂作出上述裁决。
法院向双方送达“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同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当地妇联及季某所在的村民委员会送达,携手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执行工作。李伟豪 王道强 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