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自己有门路,可以帮孩子进入市区某知名小学就学,一男子以介绍入学为名诈骗了朋友25000元。近日姑苏区法院对该名男子刘某进行了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刘某退赔人民币2.5万元给被害人。
刘某是苏州本地人,今年46岁,曾做过物业公司经理,但因生意失败想转行做绿化,可苦于手头没有启动资金。当听说朋友的小孩想就读苏州某知名小学但苦于没有门路时,刘某动起了歪脑筋,他夸下海口说自己亲戚是教育系统的,可以帮忙让朋友孩子进入这所小学,但需要钱去疏通关系,并且需要入学赞助费。于是刘某先后两次,向被害人索要了人民币共计2.5万元,并且都写了收据。因为是多年朋友,且刘某两次拿钱都写了收据,被害人始终都没有起疑心,直到发现刘某手机长期关机,并且联络不到他人时,才发现事情不对,这才报了警。刘某被抓获时这25000元已被他全部花完。
姑苏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何洁 叶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