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3版:24小时热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4年8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南京“以房养老”试点方案,最快年底出台

  昨天,南京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从医养融合、养老补贴等方面推出了一系列利好政策,将惠及南京120多万老人。其中包括“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业务试点”,这是时隔两年后,南京官方再次提出“以房养老”试点。

  现代快报记者 项凤华

  新规

  南京明确表态

  将试点“以房养老”

  年轻的时候,通过银行贷款买房;等到年老了,再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或保险机构,每月从中领取一笔“养老金”安度晚年……2012年4月,南京出台的《南京市老龄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就提及“以房养老”,这是南京官方首次明确表态鼓励“以房养老”。不过,这两年多来,南京的“以房养老”试点业务没有任何进展。昨天,在新出台的《实施意见》中,“以房养老”再次被提出,并列出了负责这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赵军向现代快报记者介绍,目前国内确定的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南京虽然没有作为试点城市,不过,南京曾开展过这方面的探索,已经积累了部分工作经验。

  展望

  今年底或明年初,将拿出试点方案

  “挑战很大,所以我们一直在调研、研究。”赵军向现代快报记者坦言,目前,以房养老有两大“拦路虎”,前者是观念问题,后者是市场问题。但观念绝不是一成不变的,这些年养老院从无人问津到一床难求的变化就是最好的例证;市场问题更是应该交给市场自己解决。他分析,“以房养老”是为了丰富老人的养老方式,让老人多个选择。

  “我们现在正在与银行、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联系,打算在今年底或明年初拿出一个试点方案。”赵军透露。不过,要想把“以房养老”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最应该关注的是“以房养老”的制度配套。目前,关于这项制度的很多配套法律法规都是缺位的,比如70年房屋产权问题,监管机构的设置、职责问题等等。

  调查

  外地试行一月,保险公司不愿跟进

  今年7月1日起,“以房养老”保险开始在京沪穗汉四地试行,但一个月下来,“以房养老”的保险产品却没有下落,多家险企因“以房养老”涉及政策、法律、人的寿命及房价的涨跌等因素而踌躇不前。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5家在宁的保险公司,也均表示,目前没有“住房反向抵押保险”业务。一名业内人士表示:“最关键的是,现在房价不稳定,未来几十年的情况很难预估,对保险公司来说,风险不小。”

  同样,老人对此也有顾虑,首先将房产传给儿女是中国老人的固有观念,其次是认为,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还不如把房子租出去养老,这样的收益也看得见。

  相关

  新建住宅项目

  须配养老服务设施

  

  昨天,民政局、发改委、卫生局、人社局等多部门解读了《实施意见》。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今后,新建住宅项目须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养老机构不能随便拆迁,实行“拆一还一”;此外,养老设施建设还列入政府绩效考核目标,对11个区、37个市级涉老部门进行绩效考核。

  据民政部门统计,近3年,南京全市因城市建设,拆迁了养老机构70多家,减少床位4000多张,一边建一边拆,建的速度赶不上拆的进度。意见明确,“因公共利益需要拆迁搬离的养老机构应提供相近建筑面积就近帮助其继续经营。”也就是说,“哪个拆、哪个建”、“拆一还一”,没有明确回迁或安置面积时,严禁拆迁养老机构。今后,养老设施将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民政部门全程参与;住宅小区交付时,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产权,一并转交区政府,由民政部门使用和管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