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连续三年,常州市、辖市(区)财政每年会安排6亿元,作为实施“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的专项资金。其中,对列入市“十大产业链”“双百”行动计划和“十百千”创新型企业目录的工业企业,实施设备购置补助、“机器换人”示范奖励和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奖励。
设备购置补助项目,最高按实际设备购置额的6%进行补助,最高可达1000万元。购置设备的,最高按设备购置额的10%进行补助;通过设备融资租赁公司租赁的,最高按年融资租赁金额的10%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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