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奶奶(化姓)曾因病住院治疗,医院开的药中有阿司匹林。服药不久,孙奶奶胃出血,并一直反复。治疗大半年,老人离开人世。在此之前,她曾因服用阿司匹林吐血,这已写在了病例中。因此家属认为,是医院用错了药,害得老人离世,状告医院索赔100多万。虽然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法院认为医院用药不谨慎,判决医院承担80%的赔偿责任,需赔偿近20万元。
现代快报记者 张玉洁
服用阿司匹林,老人突然吐血
2010年9月,孙奶奶双下肢水肿,到南京某医院治疗。医院诊断,老人患有肾功能不全、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经过治疗,她的浮肿消了。没多久,孙奶奶觉得心脏不太舒服,医院检查后,建议她做利尿、抗血小板等治疗,开的药中有0.1克的阿司匹林,让她口服。
服药第3天,孙奶奶突然吐血。经检查,是胃黏膜出现病变。这之后的几个月,出血、止血反复了几次。2011年6月,孙奶奶离开人世。这期间,她还患有其他多种疾病。
孙奶奶的离世,让家属很伤心。其实早在2008年,她就曾服用过阿司匹林,当时也吐血了,一查是消化道出血,病例中有记录。老人家属认为,既然她对阿司匹林有不良反应,而且写在了病例中,医院就不应该再让她吃这个药。
鉴定:老人死亡不构成医疗事故
当事医院则认为,老人出血有多种原因,并非阿司匹林致死。后来,双方协商后,由市卫生局委托南京医学会做技术鉴定。
鉴定书中认为,老人消化道出血,考虑为肝硬化、门静脉高压所致的可能性大,不能完全排除阿司匹林为诱发因素。而老人后来消化道反复出血,与肝硬化(失代偿期)、门静脉高压、慢性肾功能不全等因素有关。另外,老人高龄,有多种疾病,最终死于多脏器功能衰竭,与医方的医疗行为无因果关系,鉴定书中认为“本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
法院判决:医院承担80%责任
孙奶奶家人不服气,一纸诉状把医院告上法庭,索赔医药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00多万元。
法院认为,从老人的入院记录来看,医院明知老人肾功能异常,而且老人病例中已经写着她曾服用阿司匹林导致上消化道出血,在这种情况下,医院仍给老人服用阿司匹林药物,行为上存在过错。
综合医学会的鉴定书及法院调查情况,法院判定,医院承担80%的赔偿责任,赔偿金额近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