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0版:柒观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4年8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公务员“陪酒死”算不算“因公牺牲”?

  【标签】安徽祁门警察陪酒“牺牲”而获高额赔偿的事件在网上引起热议。明明是在饭桌上陪酒死亡的,为何要按“因公牺牲”标准来赔偿?这样合适吗? 

  【跟帖】

  ID猫地湾: “陪酒死”能算“因公牺牲”,这个“公家”就是个“三教九流”俱乐部!

  ID和谐使命: 因公牺牲=因公款吃喝牺牲?

  ID傲骨英风: 应由酒桌上的所有喝洒人赔偿,并将参与喝酒的人全部开除公职!将主要责任人刑法处理。

  ID ldrzy: 公款吃喝是六项禁令禁止的腐败行为,第一条就是严禁公款宴请、送礼等。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