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0版:柒观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4年8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官赖打白条
法律不能打白条

  □本报观察员 肖余恨

  据媒体报道,广西、广东、山东等地方政府因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举债,但因财力困难等原因拖欠施工方债务,造成部分施工方陷入困境,有的不堪重负濒临破产。上周《经济参考报》的这一新闻,再度把“官赖”这一诨名,置入波翻浪涌的舆论场中,接受公众的品评和考问。

  和这个诨名一样,“官赖”赖在舆论的热词榜上上上下下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这说明“官赖”现象之严重,是很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的,同样,“官赖”的持续强力突入公众视野,则说明解决官赖这个问题的药方,不是没有找到,就是还没有发生作用。那么,到底什么是“官赖”,它又如何能够赖得住,赖得掉,赖得坦然,赖得天长地久的呢?

  像多数舆论热词一样,官赖并没有一个严谨的学术上的解释,好事者在百度百科上为它打造的“官赖”词条,说得也很笼统:官赖指的是一些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恶意拖欠金融欠款。在句末还追加了一句:无视和侵害劳动者的权益。这无论是准确性,或者周延性方面,都很成问题。官赖何止是公职人员,有的就是地方政府。无论是用哪种拼音输入法,还是五笔输入法,都没有官赖的自动联想成词,说明这个现象虽然久远,但成为一种词时间还不长,至少在政治正确方面,这个词还很不“成熟”。既然如此,对官赖的定义我们就不妨仿照西方人关于“狗咬人不是新闻”的江湖定义说,采用网民一针见血的评价:所谓官赖,就是公权耍流氓!

  “公权耍流氓”,可谓淋漓到位!官赖之所以能够发生,就是地方政府或者某些官员,凭借手里的权力,要挟或搪塞债权人,或者“新官不理旧账”“要钱没有”,有本事你去诉诸法律。确实有人被逼急了去起诉的,且不说地方法院在事关政府的经济纠纷案件,往往采取息事宁人或者不予立案的惯有态度,即便是事实清楚,判决明确,但在执行时也很不给力。判得下,执不动,风雨不动安如山,你又能奈我何?急得债权人骂娘也没辙。

  “官赖”的危害,不可谓不严重。一是折射政府和政府官员诚信危机,投资生态环境沙化、恶化;二是影响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打击投资人信心;三是凸显追责机制不健全,法治建设迟滞乏力。等等,如果需要,还可以举出一大串。这种公然失信于民,且蛮不在乎的匪劲,不是耍流氓又是什么?

  对这样影响党和政府形象的官赖,并不难对付。首先,从举债机制上就要建立规范,什么样的债能借,拿什么还,什么时候还,怎样还,如果不还如何处置和追责,必须明确。其次,对已有的官债,要提高执行力度,完善偿债机制。对拒不执行的,必须上升到政纪和法纪的高度来处置。再次,强化法律的独立性和刚性,不能出现法律白条的现象。最后,也是最根本的,那就是建构一个正确、科学的政绩观,不随便举债,不搞政绩工程,对官员的评价要以诚信为重要考评要素,从根子上断掉其耍流氓的特权。

  如此,不信官赖还能够赖得住,赖得掉,赖得心安理得!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