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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8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违反凌晨2时至5时车辆停运休息的规定
盐城3辆“红眼”客车被公安部通报

  盐城3辆大客车,因违反凌晨2时至5时车辆停运休息的规定被公安部通报。8月4日,现代快报记者从盐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警方已将违规驾驶员“请进”黑名单,同时客车所在公司解聘了驾驶员。

  据公安部交管局通报,滨海县苏J08889、苏J07457和苏JH2188大客车于今年7月29日有违反凌晨2至5时车辆停运休息规定情况。

  8月4日,现代快报记者从盐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该通报出来后,盐城警方连夜组织人员展开调查。经调取车辆“GPS”系统核查,违反规定驾驶的苏J08889、苏J07457客车所属公司为海滨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苏JH2188客车所属公司为盐城市神龙运输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事发当天,这三辆车分别在沈海高速上海段和江苏段行驶。

  “三辆客车都是从江苏滨海发往上海的,凌晨2时至5时都未停车休息,在高速上继续行驶。”盐城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相关驾驶员已被列入黑名单,并通报全市客运企业。

  据了解,海滨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苏J08889、苏J07457两辆大客车驾驶人,目前已被取消聘用资质不得在该公司驾驶车辆,并按照该公司规定对两车经营承包的车主处以2000元处罚和车辆停班整顿。盐城市神龙运输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取消苏JH2188大客车驾驶员驾驶资格,按照公司规定对该车经营承包的车主处以2000元处罚,车辆停班整顿。两家客运公司同时对多名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吴开岭 姜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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