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午,镇江市城市水利管理处原主任朱拥军受贿一案开审。据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上半年至2013年5月,朱拥军利用担任镇江市城市水利管理处副主任、主任,兼任镇江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引航道闸站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古运河综合整治工程建设处主任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并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40.6778万元。
“给我送了两盒香烟和两盒茶叶,然后茶叶罐里有两万块钱。”庭审中,朱拥军对受贿行为供认不讳。据悉,本案当庭并未宣判。
陶维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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