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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7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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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报讯(实习生 陈娟 记者 张瑜)昨天,记者从省物价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今年2月下旬至4月底,省物价局会同省环保厅对全省燃煤发电企业2013年脱硫电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省物价局检查分局局长刘璐介绍说,联合检查中发现,部分燃煤发电企业擅自停运发电机组脱硫设备,导致脱硫设施未能与发电机组同步投入运行。此外,还有享受脱硫电价补贴但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情况。到目前为止,省物价局已对违规的15家燃煤发电企业2013年执行脱硫电价情况进行扣减和罚款,对脱硫设施投运率在90%以上的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投运率低于90%的企业扣减停运时间所发电量的脱硫电价款并处1倍罚款,罚款金额共计4119.51万元。

  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

  15家发电企业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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