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档案馆18日公布了日本战犯笠实的侵华罪行自供提要。
重要罪行有:
1939年11月,在河南中牟县某村,“捕虏2名中央军”,因其“途中不能步行,在田地里刺死了”。
1943年11月25日-1945年8月15日,“我任壶关县政府顾问时,因为收夺食粮和轻重工业原料,饿死了该县的和平居民150名”。“掠夺了一城和58个村的谷、高粱、小麦、玉米等食粮,合计1087万斤,羊毛约8000斤,羊皮约500张,牛皮约30张”。
1944年6月-10月,“讨伐壶关禾登村。……作战中在该村杀害指导员1名和民兵10名”。
1945年2月,命令壶关县县长进攻土河村,“杀害了该村民兵18名”。同月,命令进攻刘寨村,“将该村村民14名烧死在一个房屋内”。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