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陶维洲 宋体佳)7月18日,江苏省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扬州5名官员因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查办。此外,高邮水利局两官员涉嫌犯罪已移送司法机关。
7月14日,经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交办,宝应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副局长张永根(副科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7月12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扬州市邗江区双桥街道街道办副主任黄年明(副科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7月8日,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扬州市江都区邵伯镇建环中心副主任邹庆生以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7月1日,仪征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仪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副局长、扬州化学工业园安监局原副局长郭正仙(正科级)以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6月28日,仪征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仪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程(副科级)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前段时间,高邮市纪委对市水利局卸甲水务站站长李才平、副站长陈中涉嫌违纪立案调查。昨天,扬州市纪委网站证实,两人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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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讯(记者 何洁 鹿伟)昨天,江苏省纪委监察厅官方网站“清风扬帆”公布消息称,苏州市姑苏区沧浪新城党工委书记邹海明(副处职)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