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征求公众意见,拟规定:
井盖丢失或破损
应二十四小时内补装
快报讯(记者 鹿伟)前段时间南京被曝的“纸片”窨井盖备受关注。对于破损的井盖,南京拟规定养护单位应当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补装、更换或者正位。昨起,市政府法制办就《南京市城市容貌管理若干规定》征求公众意见,对于园林绿化、广告标志、照明、公共场所、城市水域等城市容貌管理的方方面面进行了细化规定。
规定专门提到了井盖管理,明确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设置井盖、沟盖等设施,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养护单位应当定期对井盖、沟盖等设施进行巡查。发现或者得知设施丢失、破损或者移位时,应当立即设立警示标志,并在二十四小时内补装、更换或者正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装、更换或者正位的,应当采取安全避险措施;因养护单位责任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老旧小区常见的小广告,规定列出了详细的处罚措施,违反规定刻画、涂写、张贴的,责令限期清除,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清除的,代为清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城市的建筑啥时该“洗澡”,规定也进行了明确,比如城市容貌管理重点区域内建(构)筑物外立面的玻璃幕墙每年清洗不少于一次,装饰板幕墙和面砖幕墙每两年清洗不少于一次,石料幕墙和涂料幕墙每三年清洗、涂装出新不少于一次。未按照规定进行清洗,严重影响城市容貌的将被责令限期清洗;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委托专业清洗单位清洗,费用由责任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