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工作人员对政策、对法律的理解能力和执行能力有限,无力对该纠纷进行调处,敬请谅解。”———据《江西日报》报道,当地丰城市一位市民鄢细荣日前投诉“丰城市国土资源局行政不作为”,原因是丰城市国土资源局在给其要求纠正错误、调处纷争的回复中如是说。(详见今日快报A3版)
行政部门调处,不同于司法判决,必须征得纠纷双方同意。如果只是纠纷的一方一味地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调处,而纠纷的另一方不愿意接受调处,拒绝选择调处,那么就算是权力很大的行政部门介入,调处也无法开展,行政部门只能束手无策。行政部门说自己执行能力有限,符合法律赋予的权限规定。回复“无力调处”,其实是一句大实话,也是无奈的答复。 山东 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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