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常州全市妇女儿童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常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自去年11月实施以来,公安机关已在全市发放了112份家庭暴力告诫书。今年,公安部门还将设立社区家暴投诉站,让家暴事件就近、及时解决。张敏
四种情况警方会上门
去年,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前夕,常州公安局、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文件,在常州全面推行家庭暴力告诫制度。
根据规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情节特别轻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受害人谅解,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情节较轻,经公安机关调解处理,当事人达成协议,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其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公安机关在接到报警后,应当上门进行处置和告诫。
对14周岁以下儿童、7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妇女和罹患严重疾病并在治疗期间的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的,或多次实施家暴等情况,公安机关需开具书面告诫书。
据常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已发放家庭暴力告诫书112份。
社区将设家暴投诉站
不过,这名工作人员透露,其实公安接到的家暴警情远不止112起。“我们在处置过程中发现,大部分人都不同意发书面告诫书,主要是因为不想激化家庭矛盾,所以应受害人的请求,我们民警大多还是口头告诫。”
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广大妇女特别是外来流动妇女受教育程度不高,对法律了解不多,胆子小、顾虑多,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差,反家暴的任务还很艰巨。
对此,公安局将通过家暴投诉举报24小时报警服务网络,采取优先接警、优先出警、优先救助的原则处理家暴警情。
另外,公安部门还将与妇联等部门配合,依托目前的社区警务室设立社区家暴投诉站。“目前受害人主要通过110求救,但不少人不太想到派出所解决,觉得影响不好。所以我们打算在社区设立投诉站,这样就可以就近、及时解决。”工作人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