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吴怡)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提醒,口服何首乌及其成方制剂,可能会带来肝损伤的风险。
国家食药监发布的第61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指出,何首乌按炮制方法不同,可分为生何首乌和制何首乌,临床可用于治疗多种疾病。但根据病例分析,服用何首乌也有可能引起肝损伤。
不良反应临床表现主要有:全身乏力、消化道症状、黄疸表现、实验室检查异常(胆红素及转氨酶升高等)。而超剂量、长时期服用何首乌,则有可能增加肝损伤的风险。
去年现代快报曾报道过,解放军八一医院肝病中心副主任何长伦写过一篇名为《口服何首乌致肝损害40例临床分析》的论文,提到即使是常规剂量的何首乌也有致肝损伤的副作用。何长伦称,过去的20年来到肝病中心的患者,因为吃何首乌吃出问题的,至少有100例,而之前他们的肝脏没有基础病,很健康。
“何首乌对补肾有一定的作用,但是何首乌具有肝毒性,超过了安全量会对肝造成损害。”何长伦提醒,“安全量”并没有准确数据,因此服用需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