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女性员工抱怨,因为性别的原因在工作中遭遇不平等对待。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省妇联获悉,为了给职场女性“支招”,其官方微博“@江苏省妇联”将定期举办微访谈,请职场女性讲述自己遇到的问题,江苏女性e天地专家团的律师将为大家解惑、维权。此外,省妇联的官方微信也上线了,搜索微信号“jssfnlhh”,能了解更多女性维权知识。
现代快报记者 余乐
单位嫌弃“大肚子”,要她回家
“我是做销售工作的,现在怀孕了,单位说我肚子大了会影响品牌形象,要我回家休息,但只付给我基础工资。我该怎么办?”在7月3日的微访谈中,网友“@山中凡人”向省妇联求助。
专家
律师团的专家唐晓玲进行了回复。她认为,单位这种说法明显不合理,侵犯了孕妇合法劳动就业权。
她建议,劳动者可以以合法权益受侵害,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工作岗位,并要求补发待岗期间低于原岗位的工资差额。
“违反”不怀孕承诺书要被开除
“@可爱的功夫熊猫”通过微博求助:“我到现在的单位已经一年,最近怀孕了,听主管说单位可能要对我进行一些调动,或者开除。因为我入职的时候签过一份两年内不怀孕的承诺书,这合法吗?”
专家
“劳动者有生育自由,用人单位是不得侵犯的。”唐晓玲说,即便入职时签订了协议,也属于无效协议。
如果单位无故调整工作岗位或开除,均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原工作岗位或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补发争议处理期间的工资。
哺乳期内提早下班,被扣全勤奖
网友“ @wobushixiao”休完产假回单位工作,由于还在哺乳期,每天早走1小时。可令她委屈的是,单位竟扣掉了她的全勤奖,“如果我和单位因此闹翻,单位开除我怎么办?”
专家
“单位这么做是违法的。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律师孙滔建议,网友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要求补发争议处理期间的工资;如果不想继续留用单位,可以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