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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7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生效逃票最高可罚90元

  快报讯(记者 毛丽萍) 7月1日,《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生效,有人因为在列车内吃早饭被罚款20元,其实这个条例还大大提高了逃票处罚力度,最高可以处以90元的罚款,在这么高的处罚额度下,还是有不少人逃票。据介绍,地铁票务稽查大队曾在6月开展了票务秩序专项整治行动65次,检查持无效车票和无票的乘客2314人次,其中查处冒用敬老卡1047人次、学生票809人次。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最近的票务稽查中,很多是冒用优惠卡的,或者冒用他人优惠卡。地保办透露,在前天短短半小时内,他们就在双龙大道站查到了20多位逃票者。根据刚刚实施的《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这部分逃票乘客面临2倍到10倍线网最高票价的处罚。“目前,线网最高票价是9元,两倍的话,要补收18元,如果10倍的话,就要罚90元。”南京地保办相关负责人称,考虑到新条例才刚刚实施,所以逃票罚款都是按照最低18元交纳,如果下次再被查到的话,就会面临90元的高额处罚,而第三次被查到的话,还会被记入个人信用档案,找工作、贷款买房子等都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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