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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7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新消保法为消费者撑腰
两罐薯片多收4元
超市赔了500元

  昨天,记者从常州工商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常州市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中心12315,共接到消费者关于超市结账多收钱方面的投诉53件,较去年增加34件,增幅达178.95%。常工 王玉

  “多收钱”主要有三种情形

  近日,市民郁先生在某超市购买了两罐薯片,每罐标价5.9元,应付11.8元,而超市收了15.8元。郁先生发现这一出入后,将该超市行为投诉到12315。经工商人员调解,商家按新《消保法》赔偿郁先生500元。

  工商人员介绍说,从投诉内容来看,超市“多收钱”现象主要有三种情形:实际结账金额略高于标注价;标注“促销价”实际仍按原价收费;同一件商品被多次收费,即一件商品被扫码多次。

  其中,第一种情形最为消费者所反感,因为多收的金额不大,不易被消费者发现。“这可能是商家故意为之的‘隐形加价’。”工商人员表示,面对数量庞大的消费群体,不法商家可能就会以此手段非法敛财。

  而后两种情形相对较少,产生原因主要还是内部管理不到位,如商品价格更新不及时,收银员工作疏忽操作失误等。

  据介绍,今年3月15日施行的新《消保法》第七章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一般以三倍计;增加赔偿后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超市“多收钱”乐购排第一

  工商人员表示,今年上半年,常州12315中心共接到53件有关超市多收钱的投诉,比去年增加了近两倍,共涉及24家大中型连锁超市,其中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乐购13件、欧尚10件、大润发及大统华各3件。从接到的投诉看,已有消费者通过新《消保法》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商提醒消费者,在超市购物务必要保存发票,养成核对价格习惯,若发现超市多收钱,应第一时间指出并以照片的形式保留证据。若超市方不积极主动赔偿,消费者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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