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即日起至8月30日,苏州将开展夏季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检查活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对象主要为工程建筑、冶金冶炼、交通运输等行业内存在有毒有害、高温作业等岗位的企业,以及大量使用暑期工的酒店、卖场等。凡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反工作时间规定、未按规定落实夏季高温保护措施等情况的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对其依法立案查处。情节严重的,会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相关规定
今年苏州没有出台新政策调整高温费,根据之前的相关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另外,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以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尹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