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将打破终身制,不再是“铁饭碗”;楼盘乱取洋名最高罚款10万元;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转入居民养老保险……从今天起,一批新的规定开始实施,涉及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昨天,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对新规进行了逐个解读。
现代快报记者 项凤华
事业单位
江苏140万人告别“铁饭碗”,以后也要缴社保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7月1日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的立法宗旨就是要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行为。这说明:在事业单位中长期存在的种种不规范行为,例如“吃空饷”“在编不在岗”“停薪留职”等问题都将逐步予以纠正与规范。
目前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有分析预计,随着新规于7月1日开始实施,逾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据悉,从2008年9月起,江苏启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工作。截至目前,江苏4万多家各级事业单位已完成了岗位聘用,140多万人成为聘用人员,他们的工资待遇是根据自己的岗位核定的。而过去,事业单位实行的职务等级工资是与人结合在一起,待遇随人走。
现在,用合同管理取代行政化管理,建立人员能进能出、更为灵活的用人新机制。凡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除上级任命的领导人员外)不论新人老人都要依法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将成为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考核、培训、处分、兑现工资福利的主要依据。
公开招聘制度是事业单位基本的进人制度。除上级机关任命的领导人员、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和保密岗位人员采用其他方式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一律实行公开招聘。江苏全省每年要补充吸纳3万多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绝大部分是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还有相当数量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目前,江苏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已全覆盖。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该负责人表示,这是对今后一个时期改革任务进行了部署。例如社会保险改革,但这些改革还处于调研、制度设计阶段,真正实施还要等待中央出台制度规范并部署贯彻。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在省内,比如南京,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正在进行,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个人共同承担,但是依然没有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轨。还有医保,继去年南京约2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医保后,省内13市都已取消公费医疗制度,但目前省级机关尚没有并入职工医保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