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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7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南京工商发布网络违法典型案例,专项整治吹牛和卖假货的不法商家
民营医院自吹“江苏第一品牌”,被查处

  网上做生意,不法分子有很多空子可钻,消费者防不胜防。

  昨天,南京市工商局正式开启了对工商执法人员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培训”,并发布了近期查处的网络交易违法案例。

  从去年开始,南京市工商局开始对网络商品交易进行专项整治和巡查,目前已查处违法案件97件,不少在网上“乱吹牛”和“卖假货”的不法商家被查处。

  通讯员 董国成 王荣 仲余

  现代快报记者 朱蓓

  实习生 王月

  查处97件

  网络商品违法案件

  互联网发展迅速,电子商务也逐渐走进人们的生活,网购已经成了年轻人的基本生活方式之一。但网络商品交易和普通的线下交易存在很大的不同,需要各种技术手段才能发现其中的猫腻。

  去年以来,南京市工商局就对各种网络商品交易进行了专项整治和巡查,巡查网站3000多个,实地检查网站经营者500多个,责令30多个网站进行整改,责令删除违法信息100多条,查处违法案件97件,涉案金额414.5万元。

  除此之外,近日,工商部门还先后与2014年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市农林局等部门合作,开展网上违法销售青奥会纪念品、网上违法销售象牙制品等专项整治工作。

  据介绍,目前,南京市网络经营主体经济户籍库已经建库38332家,其中:较有影响力的重点网络经营企业297家,网络交易平台38个,涵盖了目前已知的B2B、B2C、B2T等多种网络经营模式。

  案例:虚假宣传

  自称“第一品牌”,却拿不出证明材料

  民营医院大多有自己的网站,但上面的宣传介绍常常存在“不实”,用一些压根不存在的荣誉吸引患者。日前,南京市工商局对网上的违法医药广告进行了集中清理。

  据介绍,这次共排查了各类民营医院网站三十多家,发现了各种违法、违规的线索10余条。其中,“南京某中医医院有限公司”在公司网站上发布有 “江苏省肛肠诊疗第1品牌”和“国内首屈一指的肛肠病医院”等内容,但却无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涉嫌虚假宣传,被工商部门查处。

  而另一家“南京某门诊部”名头就更多了,不仅把它的专科冠上了各类研究院、科研基地的名字,甚至在宣传中用了“我国第一”“唯一”等字样,同样涉嫌虚假宣传。工商执法人员介绍,在这次专项行动中,限期整改的违法违规医药网站有6家。

  案例:夸大疗效

  保健品号称能“溶解血栓”,被罚10万

  医院夸大自己的荣誉会误导患者,而一些销售保健品、药品的公司夸大、虚构疗效,就更加坑人了。南京一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它的公司网页里增加了一种保健食品的宣传页。

  这种食品叫作纳豆激酶复合胶囊。实际上,这种胶囊的疗效并未得到相关正规及权威机构的鉴定和论证,但这家公司却已经在互联网上对外宣传称:“纳豆激酶复合胶囊食品100%纯天然,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纳豆激酶复合胶囊所组成均采自100%纯天然原料生产,经过20多道生产程序及检测环节,安全、可靠、环保,能溶解血栓……”

  对于这些虚假内容,工商部门依法责令这家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且罚款10万元。

  案例:不正当竞争

  把别人的产品搬过来,发上自家网站

  怎样让自己的公司显得“高大上”?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想出了一个歪招,他们在公司网站上展示了大量保健品,包括参力源、肾骑士、乐瘦减肥胶囊、雷公藤风湿神贴黑膏药、肾斗士、芦笋降压茶等。

  原来,这家公司的网站在建立之初,为获得“规模效应”,让消费者认为自己是一家很有实力的公司,他们就在网上搜索一些保健品品牌。他们将搜索到的保健品包装上的经销商,更改成自己公司的名称,然后再发布到自己网站上。实际上,该公司在网上卖的商品,只有雷公藤风湿神贴黑膏药一种。而网站上发布的其他产品信息如:主要成分、功能、生产企业、地址都是从网站上获得,没有经过核实。

  工商部门表示,这家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最终,被罚款4万元。

  案例:侵权

  给商品贴上名牌商标,网上高价叫卖

  除了“吹牛”,网上交易的违规违法行为还有很多。网店从实体店买来普通的墨盒和硒鼓,然后贴上名牌商品的商标,当作是名牌商品销售,从中牟利,也是一种违法手段。

  日前,南京市工商局在网上巡查时发现,一家网店涉嫌销售假冒打印机墨盒。调查发现,网店负责人唐某从珠江路进了一批墨盒、硒鼓,还买到了一些名牌产品如“HP”“SAMSUNG”“Canon”等商标的标识标签。唐某自己将这些标签加贴到产品和外包装上,然后在网上卖。

  工商部门介绍,涉案的非法经营额共计11032元。根据《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工商部门责令唐某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了尚未销售的侵权产品488件和商标标识、包装2014枚,并罚款人民币26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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