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徐州丰县农委通过下发“红头文件”激励下属人员“创收”的消息在网上热传。网上曝光的这份文件名为《关于林业收费的若干规定》,规定称:为维护木材管理秩序,减少乱砍乱伐现象发生,提高路检人员的积极性,实行收费考核,每季度核定征收额为6万元,超过6万元的按超出部分50%返还班组作为超时补贴;和交警部门联合办公,每查扣一辆车给予交警部门500元出警费用等。昨天,丰县农委回应称,这份不当文件仅执行了一次,目前已经撤销、废止。现代快报记者 李伟豪
丰县发文件激励员工搞“创收”
这则网帖发在丰县论坛、天涯社区等多个论坛,标题为《震撼!丰县某部门文件!》,帖子还附有一份文件复印件照片。从照片上看,这是一份盖有“丰县农业委员会”印章的官方文件。
文件名为《关于林业收费的若干规定》,由丰县农业委员会2014年5月6日出台的。文件称,为维护木材管理秩序、减少乱砍乱伐现象发生,经局委会研究决定出台了相关规定。规定称,为提高路检人员的积极性,决定对路检人员实行收费考核,即路检每大组按季度考核,每季度核定征收额为6万元,超过6万元的按超出部分50%返还班组作为超时补贴。路检班组每季度完不成6万元收费,对班组差额部分进行10%处罚。奖励处罚每季度兑现一次。
规定还称,为便于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和交警部门联合办公,每查扣一辆车给予交警部门500元出警费用;为提高公安队伍对砍伐事件的关注,拟给派出所提取一定金额的办案经费,标准为单独办案按处罚金额的40%比例提取办案经费,协调办案解决工作餐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发帖网友在帖子中表示,丰县农委这一做法违反了国务院出台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确实有这样的文件,但已被废止
昨天,ID为“丰县农业委员会”的网友在网上回应称:“感谢网友的关注和提醒。我单位在发文并按本规定执行一次后,便被县纪检和审计部门告诫:本规定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我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已终止和废除本规定。”
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了丰县农委相关负责人,他确认了这份文件的真实性,并表示已经知道网上有人发帖反映此事,也给出了回应。“由于这份文件本身不符合相关规定,在执行了一次后就被撤销、废止。”
他告诉记者,文件的出台基于这样的背景:丰县农委下属的事业单位——林政大队,存在多年“吃不上饭”的情况。这是一家自收自支的单位,有编制的人员加上人事代理的人员,一共是59人,“去年就拖欠了他们5个月的工资,今年的工资也只发放到4月份,员工对此情绪强烈,多次到县里反映。”
据介绍,林政大队除了征收育林基金等项目外,还有查处乱砍乱伐等罚没收入,但收支严重不平衡,入不敷出,而丰县农委大都是专项资金,也没有多余的钱来补贴林政大队。为了激励大队“创收”,以便他们能发得起工资,才出台了这样一份文件。
“路检班组长期以来工作压力很大,经常实行两个班组之间24小时工作制,因此为调动员工积极性,也为了对他们的工作强度、时间做出适当回报,文件制定了误餐补贴规定。所收罚款并非归林政自行支配,而是上缴财政,然后再予以返还。”他表示,该文件出台后,林政大队内部也存在意见不一的情况,加之文件自身的问题,最终被予以废止。
对于文件中提及的给予交警出警费用和派出所办案经费的问题,这位负责人回应说:“因为在执法过程中常常遇到闯卡、不配合等情况,也没有更好的措施解决,所以才会考虑与交警、派出所联合查处。文件出台后,曾与交警和派出所沟通,但对方担心执法过程中出现纰漏,没有同意。”
若有乱收费的情况,将予以查处
对于文件中提及的交警和派出所等出警经费的内容,丰县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对文件提及的内容展开核查。
昨天,丰县纪委表示,经了解,农委出台的这份文件已经废止。“对这份文件本身而言,鉴于已经及时更正并废止,因此不再予以追究,但如果存在乱收费的问题,将予以落实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