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盐城阜宁县打工的安徽小伙陈欣,因岳母患癌症急需钱治病,窃取公司经理的信用卡套现7999元。23日,阜宁县人民法院对陈欣犯盗窃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唐修军 姜振军
现年28岁的陈欣是安徽芜湖人,在阜宁县某婚庆公司当花艺师。2014年2月20日,老家的妻子打电话告诉他,岳母因患癌症,急需钱治病。陈欣东拼西凑了两万元,寄回家中,以解燃眉之急。
2月26日晚,处理完一天的婚庆业务,经理吴娅让陈欣到她的办公室,帮她取包给客人结账。陈欣到楼上吴娅的办公室里拿到钱包,看到包的拉链未拉上,里面有现金和几张银行卡。由于他急着下楼,不慎将其中一张银行卡掉在楼梯上。回来时,他将落在楼梯口的银行卡捡起来放到口袋里。回到宿舍,陈欣发现这是一张银行信用卡,从卡上的汉语拼音得知卡的主人是经理吴娅的弟弟。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陈欣次日到银行取款机上试密码。前两次输入失败,他突然想到经理的电脑开机密码,输入后成功,但因害怕摄像头,他未敢取钱。事后,陈欣仍作思想斗争之时,妻子又来电告知他丈母娘病危,心急如焚的他想到了POS机套现。他通过网络找到在盐城做服装生意的李成的联系电话。
2月28日上午,陈欣打电话给李成,李成正好办完事从滨海回盐城,他们商定中午在阜宁大街建设银行门前交易,共计套现人民币7999元。陈欣将5000元汇给妻子,用于给岳母治病。
三天后,吴娅购物时发现丢失了信用卡,通过查询得知,此卡已被人消费近8000元,于是立即向警方报案,警方很快将陈欣抓获。案发后,陈欣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家人立即汇款退还赃款。经理吴娅及同事知道事情真相,对陈欣的家庭遭遇深表同情,写了谅解书,同事们还共同筹集了10000元,当庭称愿意帮陈欣缴纳罚金。
案件移交法院审判后,法庭根据陈欣的主观意志、认罪态度、赃款去向,结合退回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遂作从轻处罚。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