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世间相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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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6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为了娶妻,爸妈把唯一的住房过户给他
拆迁时答应分给爸妈一套安置房
现在,他反悔了

  为了儿子结婚,老胡夫妇俩将唯一的一套住房过户给了儿子。几年后房子面临拆迁,儿子当着拆迁办工作人员的面,承诺分给父母一套安置房。然而,儿子拿到安置房后却反悔了,父母住可以,产权别想拿到。儿子的做法让老夫妻俩寒心,只得向鼓楼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通讯员 黄涛 实习生 陶园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拆迁时答应给父母一套房子

  2004年,小胡谈了女朋友打算结婚,对方家庭提出,小胡名下要有住房。老胡夫妻俩一合计,就将唯一的一套住房通过买卖的方式过户给了儿子,买卖合同约定房款22万元,签约时支付定金一万元,领取产权证当日现金支付剩余21万元、双方交接房屋。而事实上,双方并没有交接房屋,老胡夫妻俩一直住在里边,而小胡和妻子住了一段时间后就搬走了,户口也迁了出去。

  2011年这一带面临拆迁,由于房屋的产权人是小胡,同住人和户籍上是老胡两口子,便出现了被拆迁人是儿子、安置对象又不能排除老两口的问题。根据拆迁方案,老胡家可分到60多平米住房两套、45平米单室住房一套。老胡提出要其中一套房子的产权。在拆迁组,小胡签下了承诺书,答应将45平米的安置房在取得产权后过户给老胡,老胡须承担平方差价和过户费。

  如今他反悔了

  拆迁后,老胡夫妻俩在栖霞租房子住。小胡住城南,还要上班,与父母难得见一次面。老胡不知道45平米的房子哪一天分到手,见儿子一次就问一次。小胡被逼急了,就直接告诉老胡,要想我来看你,就别提房子的事情。

  老胡没辙了,来到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法援律师常开余随后电话联系上小胡。电话中,小胡承认,父亲将房子过户给他,是为了他娶妻结婚,未付房款。但他还表示,自己没有承诺将45平米房子给父母,父母要产权是想把这套房子给姐姐。

  律师观点

  承诺书无法改变

  经过再三劝说,小胡总算愿意跟父亲面对面协商这件事。

  常开余律师告诉小胡,父子房产过户其实是假借买卖名义办理的房产赠与。小胡取得房屋产权后,老胡夫妻仍然有房屋使用权。拆迁过程中,小胡对父母住房的妥善安排,是拆迁办能否与其签订拆迁协议的前提条件。同时,小胡并不是无故赠与父母房产,而是以父母所赠财产的一部分回馈给父母。所以,承诺书还具有两个重要的含义:其一,承诺书是对父子房产过户约定的补充。其二,承诺书是拆迁补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接受承诺的人,不只是老胡夫妻,还包括拆迁单位。没有承诺书,就不能产生拆迁补偿合同。综上,这份承诺将无法改变。

  律师建议双方回去考虑一下,另约时间协商,并明确告诉小两口,不应因为这点利益伤害父子亲情。(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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