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10日,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年仅10岁的贵州少年崔勇浪在救落水同伴时不幸身亡。其行为被确认为属于见义勇为。前日,在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的一间办公室内,崔勇浪父亲崔天龙领取了省政府颁发的100万元抚恤奖金。这是《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下称《条例》)在去年1月1日实行后,首例为见义勇为者颁发100万元抚恤奖金的案例。
10岁少年跳水救人身亡
前日,42岁的贵州人崔天龙在云浮市、新兴县两级公安局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来到广东省公安厅治安局,心情复杂,既有感激也满怀悲伤,他在抚恤奖金确认表上签字,按了手印。
确认表上写着“见义勇为者:崔勇浪”,这是崔天龙的小儿子,身亡时年仅10岁。去年8月10日下午,崔红浪和崔勇浪兄弟俩与张军威等7名小朋友来到新兴县集成河新城段下游20多米处抓鱼,张军威不小心滑落到深水区,并被湍急的河水淹没。崔勇浪立即跳下水救人,但因水流很急,在施救中不幸被暗流卷走。看到这一幕,哥哥崔红浪跳下水救弟弟,但没有成功,兄弟俩不幸溺水身亡。而张军威最后获救。
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相关人士表示,今年1月6日,崔勇浪的行为被确认属于《条例》规定的见义勇为行为。
确认见义勇为无户籍限定
《条例》自去年1月1日起实行,10岁少年崔勇浪也成为广东省首位获得100万抚恤奖金的见义勇为者。截至目前,广东省共收到各地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见义勇为的申请共7份,已受理并且确认的有5宗。这些案例中4宗为外省人。“不论户籍,只要在广东发生的见义勇为行为,都按照规定颁发奖金。”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相关人士说。据《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