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网友称,位于武进湖塘花园街边有个大幅户外广告,上面“包租婆”抽烟的形象有暗示和鼓励人吸烟之嫌,特别是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不良影响。对此,武进工商部门表示,经初步调查,该户外广告未进行登记即发布属于违规,将进行调查处理;至于其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还需进一步调查研究。刘国庆 文/摄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花园街和长虹高架十字路口,网友所称的那个大幅广告位于道路西侧,看上去有6米多高。
广告右侧的几个大字为“总价18万起做幸福的包租婆”,左侧的一个卡通女子形象极像周星驰电影《功夫》中的包租婆:卷卷的头发,一副嘲弄的神情,嘴角上叼着一根正燃着的香烟,左上角配的旁白是“还不来抢”。记者注意到,广告右侧注明了“新城地产”。
在路边,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有人觉得这是创意,没什么不良影响。也有的市民则认为广告总体给人感觉不太好,尤其是小孩子没有分辨能力,看到“包租婆”叼着烟的样子,会有不好的示范作用。
记者就此采访了新城帝景售楼处,售楼处一位顾姓人士表示,户外广告是他们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发布的。当记者询问广告内容里包租婆抽烟的形象是否妥当时,这名顾姓人士则回答说,“那个是香烟吗?她嘴里叼的也可能是食物、巧克力什么的。”他表示,将在询问单位相关人员后做出答复。不过,截至记者发稿时,这名顾姓人士都没有联系记者做出回复。
工商:广告发布前没有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规范需研究
武进区工商局有关负责人称,针对花园街新城地产这处户外广告,他们进行初步调查后发现,广告未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按照规定,未进行登记就发布户外广告,属于违规行为。目前,工商部门将对此进行调查处理。
该负责人介绍,按照广告法,广告内容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至于这处户外广告的内容是否属于“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他表示,需要进行调查研究才能做出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