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日后房产继承出现矛盾,老夫妻俩早年就立下协议,明确将家中的两间房给女儿。可还没到分家产的那天,哥哥和父母突然不认账了,以农村房屋“传男不传女”的理由拒绝履行协议。看到全家人突然“变脸”不念亲情,女儿一怒之下告了父母和哥哥。汪小丹 何洁
亲人反水
老周夫妇有一儿一女,一家四口本来其乐融融,可随着儿女纷纷成家立业,家庭成员日渐增多,一大家子经常因为房产归属问题争吵。为了避免日后因拆迁产生更严重的家庭矛盾,2006年老周夫妇写了一份协议,明确表示将其中两间房分给儿子小龙,另两间房分给女儿小琴,其余的四间房则留给老两口养老。
小琴以为,有了这份协议,那两间房肯定是自己的,哪知计划赶不上变化。原来,小龙越想越觉得自己“吃亏”,因为农村有房子“传男不传女”的传统,凭什么妹妹可以和自己分到一样多的房产?于是他向全家人表明态度,不愿履行这份协议,而老周夫妇也开始支支吾吾,不再承认之前签订的协议内容。
对簿公堂
看到一家人打起了“反悔牌”,小琴很无奈,凭什么女儿就要被剥夺分得房产的权利?为了拿到属于自己的两间房,她决定和全家人对簿公堂。
虎丘法院经审理认为,财产可以由二人以上的公民共有,老周夫妇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至于将两间房屋归小龙所有,另两间归小琴所有,系其自由行使处分权,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认可。故支持小琴的诉讼请求,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相关提醒
针对此案,法官提醒,按照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遗产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案中,小琴和小龙都是老周夫妇的子女,法律上拥有平等的继承权,老周夫妇对其财产有自由行使处分的权利,而小龙没有权利干涉和阻止。故农村房子“传男不传女”的说法,不能成为儿子独自继承房产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