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老夫妇留下146万元拆迁款去世,老太太先走一步,未留下任何遗嘱。老爷子后去世,但留下了4份遗嘱。子女看了他的遗嘱后,更是傻了眼,不知该如何分配才能达到老人家的真实意愿。近日,为了正确分配这笔钱款,兄妹求助法院。下面来看看法院是如何分配这笔钱款的。现代快报记者 李绍富
老人遗嘱看不懂,146万拆迁款没法分
留下这笔拆迁款的是浦口居民老王夫妇,他们俩膝下一子三女。2005年,老太太去世了,没留下什么遗嘱。2010年,二女儿去世。2012年7月,房屋还没拆迁,老爷子也去世了。
后来,家人在清理他遗物时,翻出了他先后书写的4份遗嘱,前3份主要意思都是说,那套房子拆迁后,儿子和二女儿出钱和出力多,各占50%和30%,另外两个女儿各占10%。而最后1份遗嘱,是距离他去世前3个月才写的,内容是:“遗嘱 房子拆了儿孙×××賣一套大房子”。
2012年11月,房屋被征地拆迁,146万拆迁补偿款到位。因一家人没弄明白老爷子遗嘱意思,不知这笔钱该如何分配,就约定这笔钱先由拆迁部门帮忙存入银行,等一家人弄清楚分配方案后,再一起去银行提这笔钱。
家人琢磨出一套分配方案,行不通
当时,曾有家人提出,老爷子前3份遗嘱,对这套房子处理意思很明确,儿子和二女儿各占50%和30%,另外两个女儿各占10%分配。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按照老人家这个意思来分配。
家人曾准备用这种方案分配,可后来发现,这套房子是老爷子和老太太共同财产,老爷子遗嘱只能处理属于他的那部分,而老太太没留遗嘱,她的这份应按遗产继承方式分配。
第二套遗产分配方案,还是行不通
对这笔钱款是两位老人共同财产这一点,一大家人很快达成了一致意见,接下来的分配就简单了,结合老爷子的前3份遗嘱意思,一半钱款按遗嘱分配。另一半,则按老太太的遗产继承分配。
可在操作过程中,问题又出现了。老爷子的二女儿先于他去世,所以老太太这份给二女儿的遗产,应该是老爷子、二女儿的丈夫以及二女儿的儿子三人来继承。这样一来,老爷子的份额就有92.47万元了。
无法理解最终遗嘱,家人请求法官裁定
这样理解起来,看似很合理。但老爷子最后一次立的遗嘱,却变成了房子拆迁后,给孙子×××賣一套大房子。按照遗嘱的先后顺序,这份遗嘱应该是老爷子对自己去世后遗产的最终分配方案。
可老爷子在离世前3个月拟定的这份遗嘱,没谁看得懂。而且他拟定遗嘱时,家人都不在身边,没人清楚他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了正确处理老人留下的这笔遗产,家人咨询了多位法律界人士,可说法不尽相同。
不久前,家人只好求助法院,帮忙来分配这笔遗产。
法院
老爷子那份全给孙子
其余部分按序继承
南京浦口法院接到老爷子家人的求助后,安排法官进行调查。法官反复研究老爷子留下的遗嘱,并通过邻居和社区,了解这套被拆迁房子的历史,以及老爷子跟子女相处的状况后,最终认为,最后一份遗嘱,应该是老爷子对自己财产最真实的处理意见,即把房产属于他那份,全部给孙子。可能是因年纪大了,误把“买”写成了“賣”。
弄清遗嘱的真实意愿后,法院根据遗嘱与继承法相结合,对这146万元钱款做出了如下处理,老爷子的孙子最终拿到了92.47万元。(如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