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账户越来越多,市民账户里多少会有些积分,有的积分可以兑换小礼品,有的甚至当钱用。两个80后就盯上其中的“商机”,利用盗号软件狂偷市民宽带账户里的积分,并兑换成Q币,获利约12万余元。近日,姑苏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特殊的盗窃案,两男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叶沁 范昰彧 何洁
盗取积分兑换成Q币出售
陆某和李某都是80后,各自经营网店,熟悉各种网络账户。2012年11月下旬,陆某购买了一款名叫“××密码终结者”的盗号软件,用它窃取某运营商1000多个客户的宽带账户信息,并将账户中的积分兑换成Q币出售。随后又将部分信息交由李某操作,两人分赃。最终,两人共盗取1200多万积分,兑换成12万个Q币并出售,两人共计获利约12万余元。
不久,运营商发现多个账户的异常情况,即刻展开调查并报警,人在上海的陆某和李某被抓获归案。
近日,姑苏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在退赔所有非法所得后,陆某因盗窃罪获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李某则被判处1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多数用户不太关注积分
据了解,这是自去年以来姑苏法院审理的第二起账户巨额虚拟财产被盗案件。2013年,吴某等三人以类似手段盗刷另一通讯公司的客户账户,窃取其中的虚拟财产,涉案金额达11万元。
这两起案件都有共同的特点。一是用户账户内有数额不等的积分、商城币等虚拟财产,而用户多数对此不关注,案发后也不知道积分被盗。二是大多数用户对账户安全没注意,没有及时更改初始密码,多数为手机号、身份证号后6位,或者是更简单的数字组合,这给不法分子作案提供可乘之机。
记者随机采访几位市民发现,一半以上用户知道网络账户上有可用积分,但80%的人因积分太少或其他原因,从没用过这些积分,仅有两成不到的人会去关注或兑换。由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要关注虚拟账户财产安全,不要让钱“沉睡”在账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