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了酒,开得慢,你就不要按喇叭了!”晚上8点多,喝了半斤多白酒的吉某摇摇晃晃从车里走出来,指着在其车后按喇叭的公交车司机就是一通“痛斥”。“什么,你喝了酒,还敢开车?”还没等吉某再说话,公交车上的乘客立即打电话报了警……日前,崇安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危险驾驶案件,吉某被判处拘役3个月15天,并处罚金2000元。
吉某是泰州人,2003年就来到无锡打工。今年1月29日,吉某一家去同在无锡打工的堂弟家吃晚饭,席间吉某喝了半斤白酒。当时吉某驾驶的汽车是向租车公司租来准备回家过年的,虽然妻子有驾照,但已经好几年没开了。担心妻子驾驶可能会出意外,加上自觉半斤酒下肚,都还没晕,而且当时离租住地的路程也不远,吉某便抱着侥幸心理打算慢点开,妻子则抱着女儿坐在副驾驶位上看着。
虽然借着酒胆开车,但吉某还是只敢把时速保持在10公里左右,慢慢地挪。当车开到一条单行辅道时,吉某车后跟着的一辆公交突然按起了喇叭,熟睡中的女儿被吓了一跳。吉某见状,一阵怒火,立即把车靠边停下,下车找公交司机理论,还一边嚷嚷:“我喝了酒,开得慢,你就不要按喇叭了!”厉声说完后,还作势要打司机,被车上的乘客阻拦才作罢,也有乘客当场报了警。
经检测,吉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每毫升2.34毫克。开庭时,吉某低着头,几度哽咽,对自己的鲁莽行为连连叹气,悔不当初。吉某称,知道酒后不能开车,但当时自己是清醒的,驾驶的速度也非常慢,本想应该不会出什么事,没想到还是惹来了牢狱之灾。
日前,崇安法院审理查明,吉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对公共安全具有一定的危害,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3个月15天,并处罚金2000元。夏倩 薛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