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刘国庆)上任2年多时间,常州市中心血站原站长曹伟春利用其主管设备、试剂采购、人事管理等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下属及业务采购单位贿赂23.4万元。日前,因犯受贿罪,曹伟春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今年51岁的曹伟春,2011年2月起担任常州市中心血站站长。2013年9月,纪委部门在查办原常州市卫生局党委书记朱雄华涉嫌违纪一案时,发现曹伟春有行贿嫌疑,遂叫曹配合调查。曹在配合调查期间,主动交代自己收受贿赂的事实。
2011年3月,曹伟春刚上任不久。南京一家血液检测试剂的供货商李某(化名)就专程赶来拜访曹伟春。两人初次见面闲聊一会后,李某就拿出一个装有2万元的信封送给了曹伟春。从2011年到2013年间,为了能继续做血站的业务,李某先后6次向曹伟春贿送现金、香烟卡、购物卡,款物合计10万元。
近日,武进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查明,2011年3月至2013年9月,曹伟春担任常州市中心血站站长,在主管血站设备、试剂采购,人事管理、工作安排等事项过程中,收受财物共计23.4万元。案发后,曹伟春退出赃款15万元。法院判决,曹伟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尚未退出的受贿款继续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