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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丈夫撞断妻子13根肋骨,保险公司不愿赔
妻子把丈夫告了,追讨保险赔偿款
  插图 俞晓翔

  去年11月的一天晚上,六合人小陈在家门口撞了人,伤者不是别人,竟是自己的妻子小曹。虽然人是抢救回来了,可是因为被撞断了13根肋骨,吃饭、穿衣这种简单的动作对小曹来说都很困难,最终经过鉴定,小曹的伤情达到八级。

  妻子光医药费就花了10多万,加上伤残赔偿,至少要25万元。但保险公司分文不肯赔,理由是投保人和伤者是夫妻关系。为讨说法,小陈主动要求妻子起诉自己和保险公司。

  昨天,六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通讯员 陆研 实习生 陶园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庭审直击

  坐在被告席上的丈夫 处处帮原告妻子说话

  案件开庭的时间定在昨天上午的9点半,地点位于六合法院城东法庭。由于家距离法院较远,一大早,小陈就开着车载着妻子赶过来。因为妻子不能负重,为庭审准备的一些材料都由小陈拿着。“虽然出了这个事,但是我们夫妻感情没有受到影响。”小曹告诉记者。

  在庭审过程中,作为被告的小陈,一边倒为原告说话,成了法庭上的一个奇特现象。因为双方争议很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就以下几点展开激烈的辩论。最终,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争议一

  争议二

  这是一起意外还是“故意为之”?

  根据小曹的描述,自己之所以被车撞倒,是因为当时她蹲在地上捡东西,没注意有车过来。

  保险公司代理人认为,在周围一片漆黑的情况下,一辆车开大灯路过,小曹不可能察觉不到。更何况,事发时只有他们夫妻二人在场,谁都没有看到事故发生经过,所以两人的说法很难采信。

  保险公司的说法让同坐在被告席上的小陈有些气愤,他认为对方暗指自己是“骗保”。小陈说,这起车祸并没有影响到他和小曹的夫妻感情,他怎么也不可能为了这笔赔款赌上妻子的性命。小曹也表示,这纯粹只是一场交通意外,“如果他(指小陈)故意撞我,就是刑事案件了,但警方并没有这么处理。”

  争议二

  没有及时报险是否对投保人不利?

  另外,保险公司代理人还提出,小陈是在事发后第二天才向保险公司报案,而且还是委托了其他人。根据这名委托人的描述,并非是小陈本人撞了小曹,而是另有其人,现在却是另一套说辞,这让保险公司难以信服。此外,理赔员到现场进行勘验,发现事故现场已被破坏。根据理赔员拍摄的肇事车辆照片可以看出,碰擦痕迹不符合小陈夫妻俩描述的情况,“如果是直接撞到人不会有碰擦痕迹。碰擦高度比较低,不符合原告受伤部位伤情。”

  “没有按照规定处理交通事故,所产生的不利后果应当由投保人自己承担。”保险公司公司代理人称。

  小陈解释,事故发生后自己本就慌了神,更何况被撞的还是自己的妻子,他当时所有的念头就是“救人”,所以当时既没有报110,也没有告诉保险公司。直到妻子病情稳定,他才想起来要走这些程序。而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的人,是自己的一个亲戚,可能自己一时慌乱,没有跟他交代清楚才出了点问题。至于车子的碰擦痕迹,他称是“旧伤”,并非事发时撞人的痕迹。

  争议三

  两人是夫妻关系 保险公司是否就可“免赔”?

  保险公司代理人表示,小陈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内明确约定了: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她解释,该条款也是保险行业国际惯例,防止道德风险产生。伤者小曹是小陈的妻子,属于免赔范围。

  对此,小陈表示自己以前根本不知道有这一“免责条款”。他称,当初是电话投保,保险公司业务员只是告诉要交多少钱,没有提到免责条款,之后自己去保险公司签单,业务员也只是让他交钱签字,其他也没有说什么。

  小曹的代理律师则表示,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是格式条款,免责条款没有告知投保人。按照《保险法》相关规定,该条款不生效。另外,这起事故根据公安部门的调查,不存在故意伤害或是骗保的行为,因此,也就不存在保险公司所谓的道德风险。作为投保人,购买保险是为了减轻自己对外承担责任风险,在本案中不能仅仅因为小陈和小曹之间存在配偶关系就一律免赔,这对投保人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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