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葛川平 记者 陈志佳)昨天下午3点左右,中山南路靠近白衣庵的路口,突然传来“哗啦”一声玻璃碎裂的声音,随后,一辆碎了玻璃的黑色私家车慢慢停在了中山南路靠近白下路路口的左转弯车道上。司机张先生有些纳闷,本以为被车追了尾,可后方根本没车,只站着一位身材高大,留着过耳长发的外国小伙。
下了车,张先生看到,外国小伙穿着单排轮滑鞋,右手还在流血。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现场很快围上来不少路人,几分钟后,包括现场照片在内的“事故情况”也被发上了网。有网友表示,当时外国小伙是在中山南路和府西街的路口就与这辆车撞上了,由于速度太快来不及避让,小伙一肘子直接将车的左后窗打碎了,碎玻璃还划伤了他的手臂。不过,司机却没有停车,而是继续向前行驶。外国小伙一阵加速,终于在300米开外的白下路路口,将车拦了下来,并且打了110求助。
对于这个说法,却有不少人表示难以理解,车窗玻璃碎了,司机怎么会察觉不到?另一方面,后窗玻璃碎了,明显是被“追尾”,司机不停车索赔更说不通。
那么,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
昨天下午,现代快报记者从交警二大队了解到,其实事情很简单,“当时私家车转弯上中山南路,滑轮滑的小伙速度太快,避让不及然后撞上了,”二大队负责处理此事故的交警刘翔说,“当时私家车是横在中山南路上的,司机为了不阻塞交通,所以才往前开了点,没有追击拦截的情节。”
据刘警官介绍,这名小伙是美国人,在一所学校做舞蹈老师,还自称经常穿着单排轮滑上路。“他中文还不错,一直和我们说自己没有错,这么长时间也没有出过事故,”刘警官说,“我们告诉他,中国的交通法规不允许轮滑或是滑板上路,后来他也承认了错误。”
虽然美国小伙有错,但张先生仍需要赔偿一定的损失,因为在江苏省的相关规定中,即使机动车无责,也要承担10%的无过错赔偿。“最后双方私了,张先生赔了美国小伙4000元,”刘警官说,“但还是要提醒广大年轻人,不能说被撞了有赔偿,或者为了耍酷,置自己和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这是很不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