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0版:核心报道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4年5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南京打死女儿的父亲被批捕
他说“不求原谅,因为我不够资格”
女儿曾对爸爸说:“我们是同病相怜的人,要好好过”
  抢救室外,郑某痛苦万分 资料图片

  5月20日,一位在杭州打工的父亲,因发现11岁的女儿抄作业,将她吊打致重伤死亡。这场悲剧让人们想起了不久前发生在南京的一起类似事件:今年3月19日凌晨,家住南京秦淮区的郑某,酒后失手打死13岁的女儿,现代快报曾对此做了报道。记者昨天了解到,郑某日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秦淮区检察院批准逮捕。通讯员 缪凌燕 成华 现代快报记者 王瑞

  悲剧发生之前

  他眼中的女儿:倔犟却也很乖很懂事

  郑某说,女儿的脾气倔犟,经常和自己对着干。在她四五年级的时候,犯了错误叫她罚跪,结果女儿就真的在地上跪了两个小时,动都不动。那一次,郑某有点害怕,“这孩子太犟”。

  不过郑某称,女儿也有很乖很懂事的时候,自己起床叠被子,自己洗衣服。10岁生日的时候,家人在酒店给女儿庆祝,女儿跟他说,“爸爸,我们都是同病相怜的人,你5岁没了父亲,我还没记事就缺少母爱,我们两个要好好过。”

  在老师的眼里,女儿虽然学习成绩不好、贪玩,也有过逃学的情况,但是一般在学校表现还可以。学校7点20分上早自习,郑某的女儿7点10分才起床,坐地铁来不及,郑某每天都送她去学校。然后去菜场,按照女儿的喜好买菜,回家准备好晚饭之后再去接女儿放学。可是这样安稳的日子并没有过几天,女儿又开始逃学,甚至这学期开学都没有去报到。

  曾经多次,女儿都向郑某表示,自己不想上学了,找一份发传单的工作。这是郑某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她只有13岁,这么小就在社会上游荡,我不能坐视不管。”实际上,郑某对女儿的要求很低,只希望她能按时去上学,不管怎么样都要把初中“糊”完。

  “我只是把学校当作托儿所,我早上去送,晚上来接,我不指望她能有多大出息,只希望她再长大一点,再成熟一点,进入社会也能自食其力。”

  他对女儿的爱:专门辞职回家照顾女儿

  郑某称,女儿上初中之后就越来越难管教:在网吧上网不上学,整夜不回家,离家出走,这些状况让他头痛不已,“老师一打电话,我就知道女儿又没去上学了,请假一次两次可以,三天两头就请假,我在单位也比较难做,干脆不干了,毕竟女儿的事情更重要,我也害怕出什么事情,学校会处分女儿,我要配合学校让女儿收心。”

  原本的那份工作,底薪就有5000元,加上提成,收入还可以,但是为了女儿,郑某狠狠心把工作都辞掉了,专职在家照顾女儿,靠以前的积蓄生活。

  郑某很疼女儿,按照他的话讲,基本上是要什么给什么,只要是自己能做到的。他也开过公司做过老板,生活也曾富裕过。那个时候,他对女儿的物质要求基本都能满足。女儿想吃可乐鸡翅,他还专门去学习。碰上女儿跟同学聚会,他也从来都是让女儿很有面子。他觉得,正是自己这种“穷养儿子富养女”的观念害了他和女儿。

  他对女儿的狠:曾将女儿手指打骨折

  亲戚朋友都说他惯女儿的时候太惯了,打起来的时候又挺狠的。郑某坦言,自己脾气不好,女儿好的时候什么都好,管不住的时候就打。女儿的一根手指就曾被他打骨折过。

  父女俩单独过日子,挨了打,女儿一般也不敢告诉家人。家人觉得,孩子的心理有问题,郑某的教育更有问题,要么打骂,要么心情好的时候对孩子特别好,花钱方面也特别大方。

  对于如何教育女儿,郑某自认为也是花了心思的,每天花半个小时与女儿沟通,知道女儿不爱学习,他谈学习的也少,公司企业文化式、教训式、引导式,这些他都试过,作用都不大。“她当着我的面,还是乖乖的,但是只要我一离开,她就不自觉,玩电脑,检查写了无数次,但她从来都做不到。”

  今年正月初三,倩倩离家出走3天,后来终于回家。郑某没敢问女儿去哪了,怕一问又问跑掉了。“一想到她晚上不回家,不知道在什么地方跟谁在一起,我的后背都是凉的,如果是个儿子倒也无所谓,但她是女孩,我真不放心”。

  编辑手记

  看到这样一则新闻,心里一阵酸楚。当年,自己也曾被父亲用棍棒教训,也曾叛逆到对立,甚至要退学离家出走。20年之后,当自己也成为孩子他爸的时候,自己也理解了当年父亲的良苦用心,当年对父亲“棍棒伺候”的那种怨恨,也早已不放在心上。

  “不打不成才”,这是父亲当年的口头禅,相信还有不少恨铁不成钢的家长仍然这么想。作为一个被“红脸父亲”打怕了的人,我更怀念“白脸母亲”的教育方式。并没上过一天学的她,更愿意在不经意间用只言片语旁敲侧击式,她常说,“尽力就好。”

  悲剧发生了,我们欷歔的同时,更应该想想:如何在不经意间,让孩子走好人生之路,健康的成长。还是那句话:尽力就好——这句话,送给广大家长,还有曾经叛逆过的孩子们。

  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女儿再次晚归,他拳打脚踢还动了钢管

  3月18日这天,家住南京夫子庙教敷营18号的郑某,酒后“教训”女儿,结果却导致女儿身亡。

  郑某在家做好了晚饭,等女儿回家。一直等到晚上8点多女儿还没回家,也没接到电话,他赶紧骑车到了学校,从门卫那里得知学生们都走了。郑某回家后还是没看到女儿。生着闷气的他,索性把过年时剩下的四两白酒都喝了。“等女儿回家的时间,真是度日如年。”

  9点半以后,女儿回家了。郑某让她面朝壁橱跪下,女儿说朋友喊她吃饭。郑某仍生气地质问:为什么不打电话,为何不回家吃饭。无论他问什么,倩倩就是一句“我错了”,这让郑某很生气,“为了她的事,学校不知找了我多少次,人总要爱个面子,总是这样,我能不气吗?”

  郑某把长久以来的气都撒在了女儿身上,边骂边扇她耳光。其间女儿突然站起来,把书包扔在过道上。郑某一怒之下,拿来一根一米多长的不锈钢钢管,手、脚、钢管并用,女儿的半颗牙都被打掉了。

  发现女儿吐血时,想救已经来不及了

  此后,郑某给叔叔打电话,“我打过女儿了,以后不要再说我惯女儿了。”打完电话,郑某又到房间,继续打女儿。

  此后,郑某让女儿在房间反思。等他收拾好了客厅后,才发现女儿瘫倒在墙边,正在吐血。郑某急了,学着电视上的样子,用水浇在女儿头上,可女儿还是没有清醒;他又掐人中、又给女儿做人工呼吸,可还是没反应。郑某赶紧请人帮忙把女儿送到医院抢救,但女儿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记者昨天了解到,郑某日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秦淮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后,郑某尿检呈病毒阳性。不过曾有吸毒史的郑某称,案发当天自己并未吸毒。周某说,“我不求被原谅,因为我不够格。”

  律师分析

  他将什么样的判决?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倪军律师在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最高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关于邻里纠纷、家庭伦理引发的恶性案件,很有可能属于激情犯罪,一般不会判处死刑。该案中,父亲打死女儿主观上并非其本意,是过失致其死亡,因此最终还要根据案件的审理结果作进一步定论。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