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向县公安局支付费用,让公安拒绝给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超生婴儿上户口。据称,根据修水县人口计生委与县公安局的“协议”,每征收到一名超生孩子的社会抚养费后,给予县公安局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上户费”。该县乡镇计生办向公安部门划拨“上户费”多达100余万元,数年达到数百万元。
记者对此进行调查,有关负责人士表示,“协议并不存在”,乡镇向公安拨付“带有赞助性质”的经费,已经持续多年。
按比例返还已被国家明令禁止。据悉,修水县一年征收社会抚养费超过2000万元,这些费用在上缴之后,约80%被返还乡镇。在一些地方,近一半的计生经费用来支付劳务费和计生干部薪酬福利。
昨日有消息称,针对媒体报道,修水县已成立由县纪委、县审计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媒体所反映的情况启动全面深入调查,同时县里己叫停征收社会抚养费与上户口进行“捆绑”。调查组负责人表示,今后新生儿上户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操作执行。
综合新京报等
中国式跟帖
黄花岗:所谓的社会抚养费有多少进了国家财政啊?
峰哥536:社会上各种罚款收了多少、用在哪里,从来没有公开过。
hedongren2010:难道(就这样叫停)不用追责了?
匿名网友:超生要收社会抚养费是政策规定的。但这些收费去向不明,又有谁过问呢?
机用户:社会抚养费很多地方都是跟上户口挂钩的。
匿名网友:所有罚款必须有税务发票,交罚款的人交得也心服口服。
江西网友:超生罚款是正常的,只是需要明确社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是怎么用的?
广东网友:计划生育超生罚款竟成了某些部门的谋财手段。
laomast2013:看来是对社会抚养费进行全面审计的时候了。
北京网友:超生罚款应入国库的,怎么能搞“回扣”呢?
江苏网友:希望所有家庭的孩子都能报上户口。
平民百姓有话说:中央应该让各地方将计生罚款收入和支出情况公布于众,说不定能够查出一大笔隐藏在哪里的可以利用资金,最好投入到各地方社会公共事业建设中。
据新浪网
看点
公安部门应退还不当所得
南京工业大学法律与行政学院副教授吕建高:我认为,计生部门通过向公安部门付费,来卡超生婴儿落户,本质上是以公权力牟取私利。这种做法与法治理念相背离。一段时间以来,我们都在提倡打造服务型政府,遗憾的是,修水县计生部门和公安部门的所作所为,不但没有为老百姓办事提供便利,恰恰相反是在阻碍老百姓户口的正常办理。行政法上一个重要理念是“法无授权不可为”,显然,修水县计生部门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在程序上是违反行政法的。
这则报道也暴露出两个问题:一是地方计生部门收取的社会抚养费,缺乏有效监管,这笔资金的收支都缺乏透明度,应当公开。二是地方政府部门缺乏依法行政理念。就报道而言,当地计生部门和公安部门,都由失当之处。尽管,计生部门只是为了工作便利,但程序上的违法,是不能被公众所接受的。征收社会抚养费与上户口进行“捆绑”,现在当地党委政府已经叫停,仅仅是“纠偏”,这还不够。我觉得,还应当对“计生部门通过向公安部门付费”的行为作出处理,比如公安部门应退还多年来的不当所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唯此,才能以儆效尤。
现代快报记者 曹玉兵 采访整理